elliot681019 wrote:
那google軟體用了之後不能退,不合法的地方在!?..(恕刪)
明確違反消保法「郵購買賣」必須准許消費者在七日內退費的規定
Grunder2006 wrote:
但Google沒有保証消費者在七日內提出的解除買賣合約一定成立...
以之前看大家討論的,15分鐘後就是自己連絡作者退款,但退不退,要看作者同不同意,如果以法律觀點來看
這二種是不一樣的,一個是保障消費一定可以解除買賣合約,另一個是能不能解除看作者同不同意....我個人覺得這是二種不一樣的情況 @@
PS.他違反的是消保法第19條,沒有無條件接受消費者在七日內提出解除買賣合約....(自行連絡作者,這應該不算無條件吧~因為還是有可能連絡不上,或是作者拒絕接受 @@)
elliot681019 wrote:
以g大的衛生綿的例子,你的意思說可以無條件讓消費退,但賣方可以求償的意思!?
在弱弱的問一下,目前有那一間符合您所說的情形?!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