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的另一片市場....開發者與作家們哭哭

我只想知到台北市政府這次的做法跟
苗栗縣政府徵收農地的做法有何不同
為何這次大家又站在政府這邊了
苗栗縣政府一定很幹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ggman948 wrote:
會鑽漏洞也絕對不會花錢去買app的,試用期的長短對他們根本沒差.
鑽漏洞多辛苦阿,還得記得要去退費,直接找盜版來用不是比較愉快?...(恕刪)


+1....
其實以Marketing的角度來看,
七天試用期會去濫用的人,本來就是不想付費的人,或習慣使用盜版的人,
也許這部份的人會增加,但對廠商實際收益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
付費的使用者,轉成濫用不付費的比率相對的來說會非常低,
真的會付費的使用者,對品質及產品完整度的要求是比較高的,
大部份是無法忍受偷雞摸狗跟刪刪裝裝的不便!

更何況以法規上來看,七天也不是必然的!
希望台北市政府跟人談的時候,沒有傻到跟人把話說死,

所以問題應該是如何保障軟體不受惡意或盜版使用者危害,
而不是直接和本地法規對幹,
我覺得一些公司的Marketing,都可以fire掉了..........
Heel toe bend symphony?
嗯啊 我覺得樓主說的很對
其實MARKET已經有很多付費軟體有推出免費版先供你是試用了
再加上大眾普遍的習慣
硬吵著要開放7天無條件退費實在是有點...

現在看來7天退費也許對消費者很有利
但如果搞到最後廠商不做,甚至退出台灣市場
這真的對消費者有利嗎?

至於有人說可以去什麼電信業者的網站下載之類的拉...
那個就算了吧...比MARKET難用多了= =

其實北市府是出自於好意,原本以為這只是簡單事件,可以獲得掌聲的,
但是非常複雜的厲害關係,請問北市府有事先評估嗎?

舞動的心 wrote:
其實北市府是出自於好...(恕刪)

給一個推
這實在是太中肯了

我國不只有恐龍法官
好像還有一堆恐龍行政人員XD

sonynx70 wrote:
一堆不是開發者及作家的消費者,站在假設是開發者及作家的立場想事情,很有趣。

開發商和作家面對這種機制的改變,應該只會想著如何自己改變以繼續賺錢,而不是在那邊抱怨
機制太爛而想退出市場。

我想這就是開發者與偽開發者的差別。

我記得消保法所指的7天無條件退費,是指在沒有"試用品"可以檢視的情況下成立。

如果market每本書都有免費預覽版,google不拿這個去和市府協商,直接選擇

"台灣太小了,老子不賣也沒差,消費者買不到那是你家的事"

錯的到底是誰?所以我實在不能苟同一些"沒尊嚴消費者"的言行。

market退出又如何?肥的是國內的電信商market市場,山不轉,消費者轉,開發商轉,經營商轉

只有偽開發商腦袋不轉,不是好傻好天真,就是別有用心。


他說的是對的。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jackie
樓上一些支持GOOGLE的人都說MARKET "很多" "大部份"都有試用版,15分鐘怎樣合理之類的

但是這個"很多" "大部份"不正是證明了GOOGLE MARKET是有"一小部份"的軟體是沒有試用版,而也可能是有瑕疵的,這樣的軟體只有15分鐘的測試期,對使用者來說實在是不公平

15分鐘耶!!天知道是GOOGLE的哪一個天才發明的15分鐘,我不需要7天那麼長,但最少也要24小時吧!!

啄木鳥 wrote:
樓上一些支持GOOG...(恕刪)


我買了快半年都不知道是大部份呢…

其實Google可以換個角度,付費軟體一率提供試用版就好了,這不是什麼困難的事,
不但可以解決軟體質不佳的問題,也避開法規上的問題,消費者也不怕說載個軟體要15分鐘內
趕快熟悉,決定要不要退費。
試用版是不難沒錯,但是

為何人家一定要給你試用版試用

試用版不過是促銷手法

我覺得還是回到市場機制吧

你覺得廠商的產品資訊不足夠

那你可以選擇"不買"

-----------------------------

就像美食街的食物

你可以只寫品名

或是放上精美圖片

或是做一個食物模型

或是提供試吃

舞動的心 wrote:
其實北市府是出自於好...(恕刪)


所以法官選擇性辦案警察選擇性抓違規,都是經過事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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