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的 15 分鐘不是最近才改的
已經改了有半年之久吧?
台北市政府現在才拿出來作文章
那麼這段時間台北市政府都在做什麼呢?
是不是已經處理了半年這樣的消費者反應
所以決定現在把它提出來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2227654&p=48
節錄這棟樓裡面的 476 樓的新聞
"蘇錦霞認為,15分鐘的鑑賞期對消費者而言,實在過於短暫,""下載時間可能就已佔掉大半"",無法讓消費者充分體驗產品內容是否適合。"
裡面提到了下載時間就已經佔了大半
這個問題是不是才是大家應該要去注意的地方啊?
自己國家網路比別的國家落後
遲遲未見改善
反倒拿過來咬 15 分鐘太短(消基會董事長說的話耶!?)
這真是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啊!
還有人說什麼" APPLE 能做到為什麼 Google 做不到?"
先去查查兩家公司的運作機制再說吧!
我倒也想問問"為什麼世界各國都可以 15 分鐘,台灣卻不行?"
為什麼亞洲舉凡是香港 日本 韓國網路都普及 100M 了
台灣卻還在可憐的 10 M?費用竟然還跟人家 100M 差不多
hairsky wrote:
Google 的 1...(恕刪)
把軟體設計聰明一點吧! 蘋果能,谷歌憑什麼不能!
沒有眾人的支持會有軟體廠商嗎? 把軟體設計聰明一 點吧!(可以認IP或認手機或認SIM等 等) 站在消費者的 立場(或弱勢的一方)好像較合情合理吧! 大多數人都是 善良單純的消費 者吧! 15分鐘!上個廁所、打個電 話、下載時速度龜速、斷斷續續、以及許許多多的個 人因素 (譬如說現在剛好找到尋覓許久的軟體、心想先 下載等下班後重灌ROM並且試試軟體合 不合用、跟 ROM穩不穩,.,.etc)。還有、為了試用軟體不惜重刷ROM的人比比皆是非常的多!有時候只為了找出問題或認清楚原來這個軟體我不合用.....etc像這樣子時間更長,可能幾個小時都可能!
所以說15分鐘極不合理!(但是7天也太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