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法務局有公告,
搜尋"命Google依法提供猶豫期間之處分遭撤銷! 法務局憂消費者保護將生漏洞",
不過台北市還是要上訴,面子問題?
另外,台北市政府說的歐盟14天猶豫期,有篇文章叫做"數位產品在歐盟新實施的14天無條件退款規範真相",
有興趣的可以搜尋看看囉。
bhis wrote:老兄,你真的很認真的在注意這件事,連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所發布的新聞稿你也都在密切注意這些動態。
台北市法務局有公告,...(恕刪)
問題就在Google後續還願意開放台灣地區的購買權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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