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的好消息....台北市政府不上訴了....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8日電)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權衡考量消費者最大利益下,台北市政府決定對Google案判決不提上訴,盼此爭議案件儘速確定。

法務局說,此案緣於市府和Google間對Android付費App依消費者保護法是否應提供7日猶豫期而發生爭議,台北市政府認為Android平台僅提供15分鐘退費期間,明顯違反消保法規定,故依法函請Google限期改善,因Google接獲函文後拒不改善,進而提起行政訴訟。

法務局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此爭議判決撤銷原處分,但在判決內明確指出Google的Android Market平台提供消費者付費下載軟體,應適用消保法第19條提供消費者7日無條件解約權,違反的約款依消保法屬無效,故政府無命修改條款的必要。

法務局表示,法院判決再次肯認依現行消保法規定,Google所提供的交易應提供7日猶豫期。

此外,因法院認為定型化契約條款的限制專屬中央權限,且只能由消費者自行提起訴訟主張無效,故北市府無須介入,法務局對此認定則表示遺憾與尊重。

法務局就權限部分,函詢行政院消保處,經確認這類交易的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考量全案已有明確管轄機關,對消費者權益保障可獲確保,且法院對消保法第19條的解釋與北市府立場一致,為免訴訟曠日廢時,決定不對此案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法務局表示,北市府尊重判決結果不再上訴,也希望Google能夠尊重法院判決意見,提供消費者7日猶豫期間,以消費者權益為重,主動修正違法條款,善盡企業責任。

內容取自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01280270-1.aspx

這個真是對於Android的使用者來說是件好消息....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葉狀師踹共丫.....
淡藍色的寂寞 wrote:
(.法務局表示,北市府尊重判決結果不再上訴,也希望Google能夠尊重法院判決意見,提供消費者7日猶豫期間,以消費者權益為重,主動修正違法條款,善盡企業責任。.(恕刪)

好像還是無解,問題又丟到谷哥
如果谷歌仍不給07天猶豫期,臺北市政府是否就會認定谷歌違反法院判決,而又有新動作?
不會有新動作,因為google擺明不鳥它,所以還是沒得用~~~~
YOGI wrote:
好像還是無解,問題又...(恕刪)
這下好了!
沒有葉狀師可以罵 ....

若是沒「立即」開放購買 ..
要開始罵 Google 嗎?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所有的問題點出自google提供付費app平台
就算台北市政府真的勝訴了,google只要不提供付費app平台,政府也拿google沒辦法
畢竟google不開放,台北市政府的官威還能左右google公司的政策不成
不過如今不上訴了,開放付費app下載應該是早晚的事情
e11115 wrote :所有的問題點出自google提供付費app平台
就算台北市政府真的勝訴了,google只要不提供付費app平台,政府也拿google沒辦法
畢竟google不開放,台北市政府的官威還能左右google公司的政策不成
不過如今不上訴了,開放付費app下載應該是早晚的事情...(恕刪)


不開放就別買阿! google淩駕台灣法律之上?

我贊成要有試用,不管是試用版或試用期限。
其實台北市政府還是不認為它錯啦,
只不過被市長信箱被爆了,
還有上訴也不會贏,
都有pchome那案子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在前,

其實重點還是法律要改,
不然一樣有問題,
因為法院還是認為APP購買一樣適用19條。
e11115 wrote:
不過如今不上訴了,開放付費app下載應該是早晚的事情

實在是不覺得google會在近期內開放付費平台.
這幾天看看google台灣有沒有回應吧!

midoyes wrote:
不開放就別買阿! google淩駕台灣法律之上?

我贊成要有試用,不管是試用版或試用期限。

是北市府的法務局凌駕台灣法律之上
google play 本來就有一堆試用版了
試用期就看廠商怎麼定~
跟google 無關
就像憤怒鳥免費版~玩多久隨你~只是會有廣告
不要廣告~就內購付費30元
而導航王就是限定試用30天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midoyes wrote:
不開放就別買阿! google淩駕台灣法律之上?

我贊成要有試用,不管是試用版或試用期限。


沒用過android系統嗎? google play store裡面不是一堆lite版或限制天數的試用版,有什麼道理一定要試用完全沒限制的正式版? 你買年菜試吃是直接吃整桌年菜? 還是吃一小口嘗味道。
tdnj's Blog: http://tdnj.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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