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我的備機收到一堆蝦皮登入的驗證訊息,由於暫時沒時間處理覺得毛毛的就先開飛航模式 剛剛一開這隻備機手機簡訊 才發現這隻備機竟然好像給我註冊一大堆奇怪的網站 有像是VK 還有LAZADA等奇怪的網站 VK好像是俄羅斯的社交網站 去查了一下才發現號碼被註冊但是我根本沒用過這網站 點忘記密碼也不曉得用戶名找不到 LAZADA也是差不多情況 不曉得該怎麼辦
夜小釵 wrote:如果真的手機自動註冊網站還會跳出訊息給你看嗎,明顯是你手機號碼被盜用了,應該是你得罪的人給你惡作劇用你手機號碼亂註冊 可以回傳簡訊吧 我猜 但是沒刪除的權限 卡片和手機都在我這 手機號碼怎麼盜用阿 ....@@?
企業如違反個資法規定導致個資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依個資法第29條規定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另依個資法第28條規定,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百元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2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新臺幣2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個資法第34條另訂有集體訴訟機制,以利被害人團結起來主張權利,並節省訴訟費用。上開規定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規定,惟依個資法第29條規定,企業如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則不須負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