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車,反映意見,被請出去

我收到樓主的私訊了,我想我也猜出來是哪一間了
但樓主交代我不得公開,所以我也不便公布出來
以免惹禍上身
有興趣的請自行私訊樓主,看他給不給

但是我覺得樓主在開我玩笑,給我一個啞謎讓我自己猜
若我猜出來了,變成我自己想像的。這下子我不就成了事主了?
別鬧了~我還是繼續看戲就好了~
AX8578 wrote:
好啊!我也很好奇整個...(恕刪)


我沒有証據,不會有資料,我弄不出來,你也弄不到,我給你的訊息,請不要分享公開。
AX8578 wrote:
我收到樓主的私訊了,...(恕刪)


你可以到那個展場問,有沒有這個人,有沒有人8/19下午,穿短袖短褲來看車,然後最後被請出去。

fj510 wrote:
請證明我是亂說,我是被請出去,不要說我沒說的話

抱歉!
我以為被說〝要請警察來請你出去〞的意思是跟〝趕〞一樣,所以用錯字了。

你從未說出〝趕出去〞這三個字。是我自己誤用,導致可能影響賞文的網友思考及誤解。
在此跟你致歉!
其實網友應該只是請您大概講一下,是反應什麼事情,並沒有要知道被請出去這件事情是不是事實,所以跟有沒有錄影是沒相關的... 路過的路人
AX8578 wrote:
抱歉!我以為被說〝要...(恕刪)


我講一下我的認定,如果主人說要送客,客人自己用腳出去,叫作請出去,就算主人說,你再不走我叫警察,就算我覺得備受汙辱,只要是我用自己的腳走出去,這叫請出去。趕出去,我會覺得是警察把我以力量弄出主人家。你說錯,沒關係,因為認定可能不同。
小弟有個疑問,汽車跟地下室與抽水馬達有什麼關聯?


fj510 wrote:
如題今天一個很喜歡luxgen...(恕刪)

fj510 wrote:
如題今天一個很喜歡luxgen...(恕刪)


假使是真的,先替樓主發個聲
納智捷不該用這種態度去對待任何一位消費者
買賣不成仁義在,不需要趕走人

強烈建議樓主把昨天的事情回報給客服人員
給車廠一點壓力吧
之前有位納廠業務,因挪用客戶的買車的錢被發現投訴
那位業務就被資遣了

加油樓主,建議你投訴客服,這棟樓蓋高一點也會讓原廠關注
加油加油
大家應該都很想知道是那個生活館跟哪個糟糕的業務員
terlowa wrote:
假使是真的,先替樓主...(恕刪)


已投訴,等回應
fj510 wrote:
錄音呢?你說一定,請題出錄音

你自己都講被納智捷是「請出去」,而你推薦的馬自達業務是「咆哮要客人出去」,兩者相較難道不是納智捷業務太客氣。
你自己發過的文,竟還要網友提供錄音。

還有你是不是國中生,是提出不是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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