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新埔A到別人的車,對方的車是MPV7
當時的狀況是我沒抓好行車間距由後方擦撞對方
造成對方右側屁股及輪拱刮傷,無刮破底漆但打蠟應該是除不掉
以及輪框外傷,邊緣有輕微凹陷
對方是一個年輕爸爸,人相當和善,下車後連眉頭都沒皺一下
當下對方保險公司詢問原廠報價兩塊烤漆外加輪框換新約2萬元
無奈我是社會新鮮人,無能力負擔這樣的費用
因此放棄私下和解,並且去警察局做了筆錄
目前對方傾向由保險公司解決
不知有相關經驗的各位能否讓我知道這樣的狀況修復費用大約多少
讓我有個心理準備要多吃幾個月的泡麵... 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