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761123 wrote:
判決一定就是正確的?
那為什麼會有冤獄??
現在只能等待釋憲是否有違憲了!
現在說再多也沒有用!
+1
我覺得發文者就是既得利益者
想錢想瘋了才會發這文,根本就是非不分~
多去看一些文章啦~才不會顯得自己無知~
給你個文章參考一下~
不知道建商給法官多少好處勒....
職業25年律師,踢爆司法內幕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45433&p=1
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都更流程不瞭解的人,說只要把王家劃在都更範圍外就好
那建商重新規劃的錢王家要出嗎?更何況在談都更初期建商都會很明確的詢問每個住戶有無都更意願
王家在那時候選擇不出聲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了(或者是有簽同意書打算之後再和建商談條件)然後談不攏再來搏取社會大眾的同情
讓其他36戶住家三年無家可歸他們自己住的安心?我只想說這種結果是王家自找的
當初又不是不讓他們表示意見,如果王家在都更初期就明確表示不願劃進都更範圍根本就不會有今天這種結果,結果他們自己選擇用消極態度來面對,覺得政府不會真的去拆他們的房子
現在政府拿出魄力來拆屋我只想給個讚,後面還有上百個都更案的釘子戶需要鏟除的,郝市長加油!
tim30235 wrote:
我是無知呀~無知不能發表感想嗎?
什麼工讀生,跟你意見不一樣就工讀生? 那你是誰派來的啊? 黃易嗎?
.
那36戶不衰嗎? 怎麼沒有網軍去替他們發聲呀?
我從頭到尾也沒說建商做得好啊!
整件事就是有瑕疵的法案跟有問題的建商..
我相信市府是依法執行的...
所以王家一定自己也有問題,不可能沒評沒據就把他們家拆掉
但是這法是誰立的?
我覺得最大問題是定這些法的人,因為他們才讓建商有洞可以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