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最可愛 wrote:
何必妖魔化文林怨其他...(恕刪)
WinMax99 wrote:
非常認同很多人一直說...(恕刪)
我有個問題....
難道因為你沒去跟建商協調
對方就可以在無書面同意下
強奪人民的財產?
這不是違憲是什麼?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一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居住遷徙自由)
一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基本人權保障)
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基本人權之限制)
第23條有特殊例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1.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
2.避免緊急危難、
3.維持社會秩序
4.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只有第4.勉強可以沾上邊....
不過拆房是為公共建設嗎?
好像也不是....
影響的只有那些同意的住戶跟建商的利益...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yungtechen wrote:
剛剛好奇看了一下王家...(恕刪)
王家門口這樣也能叫做小巷子?
郭源益總部大樓,就在馬路邊, 地址是士林區前街. 左下角那塊有應公廟土地,也是在馬路邊,也是士林區前街
王家地址是士林區前街五巷16號與18號. 門口一開門,就是捷運線拆房後,留下的人行道,還有路障擋在路口,車子不能開進去
王家口口聲聲說要自己改建,請問你們家門口根本沒路, 灌漿車要怎樣開進去?
連googlemap街景車都沒辦法開進去拍照呢. 你們王家能把小轎車開到家門口嗎?
各位不要在家裡打嘴砲, 親自去現場看看吧.
現場的地形這樣看起來, 王家能自己改建嗎?
所以都更委員要求,王家要被納入基地範圍. 不然等大樓蓋好, 王家就是被困在圍城裏
我只想說王家運氣好, 捷運線如果有點挪過來,你們家老早就因為興建捷運而拆掉了
這樣的地形,還要開價兩億, 是真的蠻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