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大大幫小弟看建商合建分屋的條件.............謝謝


milk2002 wrote:
地點 區位在哪裡?
...(恕刪)


+1......

地點地點地點~~非常重要!!

雖然只看前面幾項,我就不想看下去,直接丟到垃圾桶比較快

甚麼叫做容積移轉不用分給地主!!

那我幹嘛給你容積移轉!去~~~

ken_hung wrote:
1、甲方所分得之房屋面積計算方式如下:
【全案建造執照之銷售面積(含申請停車獎勵、機電或其他任何種類獎勵所增加之面積坪數)扣除(容積移轉所增加之銷售面積坪數)】乘以【甲方所提供土地按使用分區規定之容積與本案基地使用分區規定之容積的比例】,甲方分得百分之五十五,乙方分得百分之四十五.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215449&p=1

給樓主參考一下
容積移轉...
大部分是建商出錢買的,所以地主不能分?
但是若地主不同意這些容積移轉到這塊土地上,建商有錢買也移轉不了~

所以
可以試試爭取容積移轉的面積部分回饋給地主~ (我看過10%~20%拿出來給地主分的唷~)

建議你還是將完整的合約拿去找專業人士幫您評估~
律師、代書都可以~~
容積補助是有上限的,如果你的土地最大補助容積你要會算,如果有多再讓建商將外來土地容積轉移,
條件是談出來的,可以選擇垂直分大家都不吃虧,建商很會玩數字遊戲,總面積(含公設)分配55 45但
大部分公設都在地主戶,要特別加註分配原則以不含公設的樓地板面積做分配,這樣也能確保你拿到
的房屋所對應的土地也有55%,垂直分配有好處,你跟建商每層樓面都有,各方面都可以做比較.

老話一句:建商很會玩數字遊戲也很會算,先確保自己容積蓋到滿,再確保分後土地不會少於55%,再來
剩交屋給你要用哪些廚具衛浴建材隔間等...............以上是小弟的親身經驗 希望對你有幫助.
1、甲方所分得之房屋面積計算方式如下:
【全案建造執照之銷售面積(含申請停車獎勵、機電或其他任何種類獎勵所增加之面積坪數)扣除(容積移轉所增加之銷售面積坪數)】乘以【甲方所提供土地按使用分區規定之容積與本案基地使用分區規定之容積的比例】,甲方分得百分之六十,乙方分得百分之四十.


本案小弟歷經第三建商來談,且該案在北投奇岩新社區,面臨大興街8米道路,正臨大豐公園(土地使用分區住三之一)。目前該案面積達2003 M^2 (605.91玶),該土地開發商已購買約1/3的土地了,來談合建(非都更),條件如上。

請問:

1、【全案建造執照之銷售面積(含申請停車獎勵、機電或其他任何種類獎勵所增加之面積坪數)扣除(容積移轉所增加之銷售面積坪數)】乘以【甲方所提供土地按使用分區規定之容積與本案基地使用分區規定之容積的比例】

這分配是否有問題?

2、因是合建非都更,所以目前沒有任何的獎勵,那坪效計算是否如下:

1*300%*1.35(免計容積)=4.05

所以1坪可建4.05坪,這樣算法是對的嗎?

以上,再麻煩各位神人回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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