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口真 wrote:
為了出租也是為了增加...(恕刪)
雖說是為了出租才裝潢
但都花錢裝潢了卻只出租兩年就賣掉?
我的感覺是標準投資客, 花筆錢裝潢, 短租, 一兩年內脫手
說起來確實是為了賣相而裝潢
還有看照片時就覺得非常像標準投資客裝潢的樣貌
看到有人回說出租過兩年更覺得是了
還是可以住啦, 不過有些東西有預算的話重弄會比較好
免得住進去沒幾年還是要重弄, 且人在裡面了處理起來很麻煩
另外
開版的可以去看一下天花板高度
如果如其他版友說的原本有3.2米或3.4米, 但裝天花板看起來卻很低
可能上面走了不少管線
最後
星雲街是好地方, 生活方便卻安靜, 我以前在那租過一年, 還蠻喜歡那邊的生活環境的

不過10年內的大樓要72萬一坪? 真的漲的好恐怖...(我是民國96~97年間住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