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perktc wrote:標地物:台北市松山區...(恕刪) 價格再高也要賣得掉才有用,要是真的佛來心故意賣的比市價低很多,接手的屋主大概也是馬上脫手賺一筆。更何況房價是波動的,搞不好接下來房價會下跌,屋主還要賠錢咧!!所以這是有風險的。你要說才五個月就漲30%,但你有沒有想過股票、期貨、外匯等金融投資你認真玩的話5個月投報率都不只30%了,你可以要求政府用手段控制股票、外匯嗎??有一天會漲到一坪500萬,也要有人買單才有用。要維持500萬的價格也要有人持續買單才有用。現在的社會很開放,人人都有機會涉足不動產,你有心的話也可以把不動產當成是理財或生財的工具,沒甚麼不好的。難不成你希望政府嚴格干涉人民買賣不動產,動不動就課以重稅,處以重罰,處處刁難,要是這樣的話也只便宜了財團與建商。
eemeeko wrote:哇靠...看起來真的沒LP只靠吸血的房仲真的不少..真不知何時才能看到他們接2連3跳樓的新聞.. 繳不起貸款跳樓的比較多吧...最近接觸到一個仲介入行約一年平均薪水一個月約8-9萬他跟我說一般朝九晚五上班族一個月5-6萬他每天早上8點上班,晚上12點下班,有時一個月都沒休假..多領人家2萬塊不過份吧..說實在,仲介也的確蠻辛苦看房子買房子累賣房子的也不輕鬆啊...
copperktc wrote:標地物:台北市松山區...(恕刪) 對了~~我想問一下樓主,假設這間房子是你標到的,而且根據附近的成交行情加個30%還可以賣掉,請問你要如何賣??我想你應該是完全不加價賣,對吧??HaHaSue wrote:不知道這裡的投資客有...(恕刪) 我不知道德國如何,但據我知道美國、日本、澳洲,都是房地產投資非常普遍的國家,甚至他們的不動產業都比台灣先進很多,尤其是美國跟日本,不動產買賣的花樣更是多變。但我想全世界都是一樣的,買到便宜的房子,整理一下再加錢賣掉,政府規定交多少稅就繳多少稅,但你說加錢賣掉是加多少呢??我想呆子都知道以能賣掉為前提,能加多少就加多少,總不可能加30%可以賣掉而只加5%吧。要是真的佛來心只加5%賣出,跟別人說的話,別人還會以為你頭腦是不是不太清楚咧。
copperktc wrote:標地物:台北市松山區...(恕刪) 這種事是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的事 覺得不爽就不要買就好了 你管別人要怎麼開價怎麼吵開價不合理自然賣不掉 賣得掉就自然有人覺得合理 那麼好賺你也可以去法拍 不要看到別人懂得賺錢就覺得眼紅 如果這麼法拍的人是你勒 你應該就不會這麼憤世忌俗了
copperktc wrote:相隔5個月,開價漲30%,溢價高達702萬,就算讓你砍15%,還是硬賺你350萬. 所以你是否希望1. 政府應該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毛/淨利"上限?(如果是,合理是5%, 10%, 15%還是20%?)2. 政府應該限制不動產取得後,在某一時限內不得交易?(如果是,合理是1年, 2年, 3年還是5年?)3. 政府應該須限制法拍屋投標資格?其實,我只想知道,周圍行情價是多少?而針對這個標的,仲介的開價多少對你來說才是合理的?
copperktc wrote:標地物:台北市松山區...(恕刪) 看不出來版主發這個文的意思~如果人家能賺錢也是人家有能力~~否則怎麼不叫政府管管鴻海?!?!?把鴻海充公? 還是台積電充公? 真是不知道現在的人是怎麼了!自己沒能力~~總是見不得人家好~~ 買賣法拍屋是有風險的! 你有資金你有能力就去買啊!政府管什麼啊@@ 真是搞不懂,管你老婆乖不乖? 還是小孩有沒有吃飯都要政府管!
阿'彌'陀佛. 請勿亂改文字! 當心後果.......看來版主酸葡萄的發言受到大家的圍剿........有膽, 有種, 有$, 有本事, 心臟有力....., 那你自己也去標個房屋來賺取高額差價啊..... 不然就不要說人家.copperktc wrote:哈哈大大們是佛心來的..阿咪陀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