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土地法第九十七條是啥意思????

813200 wrote:
可是我記得合...(恕刪)


合理房價是誰規定的?
希望政府是在利用勞工們言論的力量,來促使修法,回歸陽光化。

政府、財團、勞工,這三種人的關係真的很奇妙。

財團們需要政府的法律及政策方向。

政府民代立委平時需要財團的政治獻金。

遇到選舉時,才會需要勞工們的選票。

勞工需要財團、政府的薪水。

政府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勞工群起反抗,失掉政權。

財團怕勞工集體罷工。

勞工怕沒錢吃飯沒房子可住。

所以說,勞工們的武器只有,選票。

但是最終結果還是不管誰執政誰立委,政商勾結,天下無敵,老百姓們,做做夢就好...^_^
YTCHOU wrote:
合理房價是誰規定的?...(恕刪)


推算合理房價的公式 Y=R×12÷P Y=不動產的投資報酬率 R=每月租金 P=房屋總價 ... R=每月租金 P=房屋總價 但弔詭的是,很多房子的價值已經超過上述公式能解釋範圍

北市房價與月租金落差高達444倍。(4年前、現在就、、、)
813200 wrote:
推算合理房價...(恕刪)


我之前投資的房屋,因為還有租約,粗算.....

北市房價與月租金比,差不多在300左右。
既然妳還是個房東, 你願意照那個10%去收取租金嗎?

根本不合理的過時法律.
應該比照奢侈稅, 立刻修法, 6/1實行!
還有也要把偏袒於房客的不公平法律給修正! 哪有要積欠2個月租金才能採取行動. 欠租1個月就可把爛房客趕走!

YTCHOU wrote:
我之前投資的房屋,因...(恕刪)
lienly wrote:
既然妳還是個...(恕刪)


我不是房東,是我買屋的時候,前屋主帶有租約,買賣不破租賃,我當然要等房客租約到期或房客提前搬走,我根本不想當房東,房租也不是我想要的,我買賣房屋,只是賺價差而已!

法律規定,就按法律規定,不是我說的算,而是法律說的算!

想當包租公、包租婆,自己要清楚,自己的風險在哪裡,別偷雞不著蝕把米!

我很多朋友當房東的,都被房客積欠過租金!


這個新聞炒愈熱對包租公愈有利
大不了房子租一萬,電錶租三千,廚具租七千
分開計價就ok了
話說回來,所有的包租公要懂得行情
今年絕對是調漲租金的最佳時間點
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打房打到很多包租公都寧可空屋等賣房
想買的也寧可先租房等打房
再不跟上潮流就落伍了
漲租潮,通澎潮,加薪潮就是今年的主流

gn01968744 wrote:
這個新聞炒愈熱對包租公愈有利
大不了房子租一萬,電錶租三千,廚具租七千
分開計價就ok了
話說回來,所有的包租公要懂得行情
今年絕對是調漲租金的最佳時間點
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打房打到很多包租公都寧可空屋等賣房
想買的也寧可先租房等打房
再不跟上潮流就落伍了
漲租潮,通澎潮,加薪潮就是今年的主流


我覺得是根本完全相反吧

投資客來不及逃命,一堆房子空在那邊,一定會有很多拿出來出租加減賺些租金
競爭越多價格就越低,這是定律

想買房卻還沒買房的多半都是目前就已經有住的地方
不會再新增更多的租屋需求
結果供給遠大於需求,價格會跌還是漲?

piccololin wrote:
想買房卻還沒買房的多半都是目前就已經有住的地方
不會再新增更多的租屋需求
結果供給遠大於需求,價格會跌還是漲?


他想租給大陸人啦
是要政府開放陸客租房子啦

只剩大陸人最呆了
gn01968744 wrote:
這個新聞炒愈...(恕刪)


房客也可以請房東把這些傢俱搬走!

不搬走房客可以向房東要求租金及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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