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政府有魄力 那違建呢???

Robert1012 wrote:
沒錯,郝龍斌說他家違...(恕刪)

程序不對的確可以補救,大家都一樣,不是郝龍斌的特權
只不過要罰錢而已

cazando wrote:
嘴巴說不願意,卻留下了白紙黑字的證據證明了自己有意願
你說大家要相信嘴砲還是書面證據呢?
只要腦袋清醒的人都能看出來王家如果不合併都更會是甚麼下場
你覺得王家那兩棟透天厝如果沒有被合併進來以後還有重建的機會嗎?
到時別說一坪能賣多少錢,大概再低也沒人想買吧
王家自己有人懂法律的,也懂得算這些東西,不會不知道這個問題吧...(恕刪)



不就是這次都更,買賣不成而已。
有什麼下場又是如何? 他們要是願意損失這兩塊地的價值,還得別人同意?
王家懂法律,也是被逼出來的,在四五年前,誰會沒事去研究都更法?
如果真的懂,就不會錯失不同意的機會。

有人告訴王家,錯過幾次會議的意見表達,於現行都更法中,
會產生非常不利的結果嗎?
建商不會說,政府也沒宣導,那時候沒多少人真的懂。

台北市的都更,政府有沒有做好真正該扮演的角色,
光看大多更新的地點都不在大同萬華,這樣最早期的台北精華區就知道了。
Rickyll01 wrote:
不就是這次都更,買賣...(恕刪)

你現在說的這些我沒有任何異議
這也是我認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時應該注意的重點
都市更新既然是政府整體都市計畫的一環,當然政府就不應該是第三者的角度而應該要參與輔導或主導
但為了避免減少實施都更的誘因,頂多也只能限縮實施者的權力,但不能降低實施者和參加者可能的獲利
要做到對大家都有利才是好事
都市更新的本意其實是好的
cazando wrote:
對啊,變更設計,誰設計?王家設計還是建商設計?
這也要建商同意不是王家嘴巴說說就可以對不對?不然開協調會是要協調甚麼?
重新設計就要重新再跑一次程序,王家覺得對其他住戶公平不公平?
錢誰出?時間誰花?大家又不是吃飽了撐著,就為了你王家一家?
王家有沒有提出要給其他住戶的補償是甚麼?還不就王家的嘴砲一句而已..(恕刪)


你說 建商 同意? 你要不要再查一下。建商的說法!

重新設計,老在多久以前就提過了。
王家用心跑完”法定“程序,這幾年,政府在幹嗎?
這案子中央在協調中,執政黨的人說大多住戶同意變更設計。請台北市政府(地方政府)考慮劃除王家。
把主導權還給地方政府,你說台北市幹了啥事?

另外依照原都更設計,消防安全等問題,建照的部分,怎麼審核過的,我想你也覺得問題不大對吧?


cazando wrote:
你現在說的這些我沒有任何異議
這也是我認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時應該注意的重點
都市更新既然是政府整體都市計畫的一環,當然政府就不應該是第三者的角度而應該要參與輔導或主導
但為了避免減少實施都更的誘因,頂多也只能限縮實施者的權力,但不能降低實施者和參加者可能的獲利
要做到對大家都有利才是好事
都市更新的本意其實是好的...(恕刪)


我也覺得ETC這概念超棒的!
可是現在的設計與經營商,
讓我完全不想用!!
中間問題有多少,光看一下該站的討論就能看到了。

對於都更我也是一樣想法,
都市更新很棒,但是政府把自己放在哪種角色?
又是否為了人民著想...
Rickyll01 wrote:
你說 建商 同意? ...(恕刪)

實際狀況是
重新設計,你就要重新跑一次程序,曠日廢時
之所以造成建商不能回頭的原因就是他已經把預售屋給賣出去了
王家要嘛得談談怎麼補償這些損失,要嘛就是建商自行吸收
你覺得建商會同意自行吸收嗎?當然不會,那建商當然會用盡一切方法保持原設計嘛
建商鑽法律漏洞是一回事,協調談判又是另一回事,這是現實的難題,就好像王家現在要求原地重建,也是強人所難,你覺得台北市政府會同意王家這個要求嗎?
要是總是提出這些強人所難的要求,你說會有甚麼結果?
如果王家自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建商和政府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
問題是王家現在就是法律上站不住腳啊,靠悲情抗議有用嗎?徒增困擾不是?
我幾乎可以跟你打包票,萬一釋憲結果對王家有利就算了,如果釋憲結果對王家不利,他們還是會抗議司法不公的
真的友人跑過建築執照媽 王家大兒子還唸淡江建築的

建築執照要審查啥 真的了解媽 說都更有瑕疵 要建照暫停發 是他指導教授郊的媽

還是上班的建築師教他的

違章建築有營利的 有公共危險的 是政府應該也要拿出魄力了
不要巴望台北市長了, 你也知道他沒有用

還是多多敦促台南市長跟高雄市長拆掉他們轄區內的違建吧.
千萬不要兩套標準
建商說那是指揮鐵板工人?

北七社社長 wrote:
不是有人拍到是建商指...(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請大家去看看我的正義男友,
大賣場都買得到,
看完就知道啥米叫法了,
我就是看不起那些有衝康空間的詭異法條,
立法的猴子真的蠻厲害的,
政治人物我呸呸呸,
講的那些令人感動萬分眼角含淚那一套,
大家就當成他們只是想提升個人演技來娛樂大眾吧,
講的都臉不紅氣不喘的泰然自若,
高明啊難怪有這麼多人要爭相投靠
法如果選擇性的衝康,
這就不是正義了,
不就是變成金權下的產物了嗎????
這樣社會將會出現很多法律很專業的衣冠禽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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