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文林苑最後排除王家收場..罵王家的人會道歉嗎?

我的理解王家就是知法玩法又說謊的釘子戶.
還想無限上綱到憲法, 牽托什麼公共利益.

王家跟這些臨時演員才真正欠社會一個道歉.
希望王家能支付為了爭取家族利益的社會成本包含相關維安警察的薪水.
更希望公權力不要因為這種個案想要兩面討好而退縮.
這一告 只是把球丟回去給法院!
法院如果判刑成立!
那請問把王家舊址當作小巨蛋的朋友們
會還給當地居民一個安靜的生活嗎?!

pipe001 wrote:
這一告 只是把球丟回...(恕刪)


NONONO~~
妳要再去檢舉擾亂安寧

法治社會是一罪歸一碼!

k.k2001 wrote:
根據媒體中央社 – 2012年4月2日 報導~舊址搭篷 北市:王家行使產權
文中說道: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說,王家舊址土地產權仍屬王家,為其產權上行使之行為。
張其強表示,王先生舊家土地所有權仍屬王家,他們在王家舊址搭帳篷,都屬王家在其土地產權上可行使之行為;除非建設公司以非法侵入或毀損,向法院提告。


那這樣就奇怪了,既然目前市政府承認 "王家舊址土地產權仍屬王家",
那當初市政府又怎麼能依法拆除王家?

如果已經完成徵收程序,照理說,目前王家土地產權應屬市政府或建商才對?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刑事有否刑責,是由檢察官判断.台北市政府跟路人甲説的法律效力差不多
jctchen wrote:
你有數據統計過嗎?小弟會員註冊好久了!
依法論法,再看看王家,真的不是什麼弱勢,不要以為不出聲的人就是支持王家,身旁的朋友大都是認為王家就是法律上站不住腳,於情,也不值得同情!...(恕刪)

我沒有確定的統計..但有刻意的滑到發言者..看會員資歷..
沒頭沒尾..直接說就王家如何如何..真的新進會員不少..真的怪到不行..

板大所言「王家就是法律上站不住腳,於情,也不值得同情!」..
難不成..板大不知道..很多網友為王家發聲的人..出發點是甚麼嗎?..
也有網友說「日後大家有事,就請來學生抗議」..說的好像學生是王家請來的..
如果是這樣..還需要我說明甚麼嗎?那我也懶得重述這些..

很多網友幫建商發聲..說是因為袋地問題..一定要納入..說的好像仁盡義至..
現在市府發現問題大條..市府希望雙方再協商..
能協商甚麼?..不就排除在外..大家歡喜落幕..
別告訴我不可能..不要再重複建商的理由..那個我會自己看..
只想請問..真的是這種結局..
還有沒有網友..堅持要說是袋地因素..堅持建商不是利用都更吃王家?
jctchen wrote:
你有數據統計過嗎?小弟會員註冊好久了!

依法論法,再看看王家,真的不是什麼弱勢,不要以為不出聲的人就是支持王家,身旁的朋友大都是認為王家就是法律上站不住腳,於情,也不值得同情!


+1,....應該是樓主在自我安慰吧!!活在自己的象牙塔中..
遇到意見不一樣的人就跳過故意沒有看到...

ganman wrote:
我沒有確定的統計..但有刻意的滑到發言者..看會員資歷..
沒頭沒尾..直接說就王家如何如何..真的新進會員不少..真的怪到不行..


刻意???你很新吧....我也可以說你是為了王家去年就提前來註冊的...
別把大家都想得跟你意見一樣...麻煩走出象牙塔聽聽別人的意見!!!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Passenger wrote:
+1,....應該是樓主在自我安慰吧!!活在自己的象牙塔中..
遇到意見不一樣的人就跳過故意沒有看到...(恕刪)

板大..沒有關係阿..
如果想論戰..重新奉陪一次..
不是直接結論:「樓主在自我安慰吧」..
那你要我說甚麼呢?..又回你甚麼呢?
都市更新條例設計有問題 如果強拆 土地應該也要強制管理信託給實施者
因為建築執照 跟拆除執照 沒有辦法成為執行名義 不然 市政府本來路人甲乙的地位 也不用跳下來當是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