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個房子也是頂加,
因為都自己在用(買時,前投資客就承接了舊屋主的頂加),
所以沒有收過任何檢舉函,
因為附近每棟公寓都有頂加的問題,
大家也都是自住。

住了6年後,廉售給朋友,
朋友把頂加的內梯隔住,且把頂加出租給別人賺點租金,
結果他有次跟我提收到檢舉函@@
不知是同樓的鄰居眼紅還是怎樣??
他只好去找立委,請立委協調一下。
(原來立委的用處在這裏@@)

所以,「頂加」千萬別碰,
別以為現在沒事,只要跟利益有關(自住應還好),
一堆鳥事就來了~~
工作太久了,準備5X歲就退休,邁向第3人生。

hube wrote:
我上一個房子也是頂加,因為都自己在用
...
所以沒有收過任何檢舉函,
...
住了6年後,廉售給朋友,
朋友把頂加的內梯隔住,且把頂加出租給別人賺點租金,
結果他有次跟我提收到檢舉函@@
...
...

所以,「頂加」千萬別碰,
別以為現在沒事,只要跟利益有關(自住應還好),
一堆鳥事就來了~~


你的結論下的怪怪的...
應該分兩段說...
若頂加要拿來牟利, 千萬別想, 很容易出現一堆鳥事...
若頂加要拿來自住, 雖說比較不會讓人眼紅, 但也請打好關係。
一般的房子,買40坪只能用30坪左右,買頂加,買40坪可以使用55〜60坪,
不用計算機就知道怎樣比較划算,價格當然比較高,
賣屋的人不會以頂加可使用面積單獨計算來要求你加價,他就單坪開比較高價就好,
至於划不划算,就看買家自己如何計算,
一般來說,只要不要將頂家部分單獨分割出租,或將頂加百分百蓋滿,又將外梯封死加鎖,
保留上頂樓的逃生通道,做好敦親睦鄰,實務上都沒有什麼問題!
太貪心的人當然別人看不爽!
用mobile01作日記, 記錄重要的訊息.
那不好意思 請教一下

如果一樓是外推 又出租給別人

出租後 是否也會被追討??

有沒有這樣的案例 ?? 或是有人有這樣的體驗??
我個人對頂加的態度,是完全不去碰的,因為我自己就成功的拆過別人的頂加,拆掉一間甚至是在早在民國70年起造的時候就順便蓋好的頂加。在台北市即是84年以前的頂加,也是有可能會被拆除的,即使機率很低,但是頂加是要加價至少幾百萬的東西,萬一倒楣碰到了被拆,那可是不得了的事情。加上,台北市頂加的物件都很老舊了,二十年後都碰到要重建的問題,如果重建的話,頂加的部份就壽終正寢了,應為頂加的面積再改建的時候可是沒辦法算入分配的。

但是如果真的要買頂加,我認為要加價的比例多不超過20%。理由很簡單,台北市的房子,土地價值至少占70%以上,房屋才占不到30%。所以即使頂加的建材規格都跟樓下一樣,頂多也是加到30%而已,我以20%來估已經是上限了。

香菇人 wrote:
我個人對頂加的態度,...頂多也是加到30%而已,我以20%來估已經是上限了。(恕刪)


以你個人對頂加的態度,基本上也沒人會賣你吧!
用mobile01作日記, 記錄重要的訊息.

香菇人 wrote:
但是如果真的要買頂加,我認為要加價的比例多不超過20%。理由很簡單,台北市的房子,土地價值至少占70%以上,房屋才占不到30%。所以即使頂加的建材規格都跟樓下一樣,頂多也是加到30%而已,我以20%來估已經是上限了。


蠻理性的,20%~30%很合理!
像自己上一棟公寓(有頂加),出售時頂加真的只有樓下24%的價錢。
工作太久了,準備5X歲就退休,邁向第3人生。
香菇人 wrote:
但是如果真的要買頂加,我認為要加價的比例多不超過20%。理由很簡單,台北市的房子,土地價值至少占70%以上,房屋才占不到30%。所以即使頂加的建材規格都跟樓下一樣,頂多也是加到30%而已,我以20%來估已經是上限了。

chou1223 wrote:
以你個人對頂加的態度,基本上也沒人會賣你吧!

hube wrote:
蠻理性的,20%~30%很合理!
像自己上一棟公寓(有頂加),出售時頂加真的只有樓下24%的價錢。


其實講來講去, 還是要看頂加的狀況如何,
包括建材、使用性、適法性(這裡不是指真正的合法與否, 不多解釋)...等。

條件好的, 自然有人願意出高一些, 喜歡的人出到33%以上都不奇怪,
條件差的, 20%都嫌多。
所以要用一體適用的價格來說頂加, 其實也有點困難,
我的想法是, 買賣雙方也不需要把頂加的價格比例講死,
一買一賣喜不喜歡就是彼此的談價的空間。

依我個人而言,
如果這個含頂加的物件我有喜歡, 為了成交, 我會直接用1/3價去和買方談,
倘若不喜歡, 我直接就不考慮該物件。
之前有用1/3價談過二間, 但因為每坪單價與賣方期望有落差, 所以都未成交。

另外有部份銀行在估價時, 有內梯的頂加價格會估的好一些, 供大家參考。
頂加的部分,用結構安全、消防避難安全的理由,
走法院程序很容易判拆除的。

aspavf wrote:
頂加的部分,用結構安全、消防避難安全的理由,
走法院程序很容易判拆除的。


這是當然的,
問題在於通常要有人非常不爽, 才會告上法院...
這也是為什麼使用頂加的人要去打好鄰居關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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