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dimaxima wrote:
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恕刪)


被炮我想是沒意外的
沒辦法 現在的媒體嗜血式的報導
加上追隨媒體走向的人太多了

但是 北市府確實是有瑕疵
是腐團隊所屬『消防大隊』(對不起!打火英雄只是比喻)派駐01滅火專員兼小隊長兼現場總指揮!
註:是腐團隊包含蜈儜(nan)的症腐+蜈侈的餞殤
起司咖哩飯 wrote:
日本最牛釘子戶!高速公路中穿樓過


是這個嗎?

經過剛好拍下來!

真不曉得內政部長都說了:居住不正義,好市長也自知理虧把責任敢緊隔離!
為何那些精英都這麼說了,還有一堆人要強詞奪理呢?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當然事情已經發生了
修法吧,沒有人是完人,訂出來就是完美的法律
吵前因後果...倒不如討論該怎麼修正吧

alankith wrote:
依前日Yahoo、中時民調,支持王家的一個佔60%以上,一個80%以上,這是多數決的民主社會,

為了多數人的公共利益,你們這些不支持王家的,就閉嘴吧!

這樣可以嗎?...(恕刪)


依你的說法還有40% 20% 的人不支持王家,為多數人的利益就叫人家閉嘴??

那拔除僅一戶的釘子戶有何不可?
不出聲就代表同意? 這是那門子的邏輯啊!

建議原PO要進學校多唸點書吧!
JFR wrote:
是這個嗎?經過剛好拍...(恕刪)

『日本最牛釘子戶』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這才叫政府嗎?為什麼我們卻是清晨破門而入,閃爍的LED燈....哎!(雖然上面都一樣很會演)
沒有意見不表示同意啊,如果真要劃地作都更,不是應該有同意授權書嗎?這種事情怎麼能說,不表示意見就是同意呢?這跟強暴小孩的變態有啥兩樣?小孩沒說不,就不構成性侵嗎?真是腦袋長屎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你舉的這兩個例子,不...(恕刪)


請google搜尋無罪推定跟有罪推定

是否有罪與緘默權根本無關 只跟證據有關

證據無法斷定我有罪 那我就是無罪

沉默=默認?

從來沒有這種邏輯

其他懶得說了

我只能說你的邏輯
01的鄉民已經變成義和團了
不支持王家,就是市府或建商的打手?

那反過來說,支持王家的,
應該都是王家的人囉
都是因為拿不到2億,5億
然後來上mobile01的王家打手


王家明明違法在先,法院判決也很清楚
偏偏本版的鄉民視而不見
不曉得是水準不夠?還是別有用心?

最早收到都更通知書時,只要去聲明不參加
就不會鬧到這樣的結果
擺明就就是拿不到自己想要的,最後才要退出

連小廟都可以不參加都更了
王家當時若比照,那可能此都更就破局了
也不會弄到現在這樣

明明有收到發文,卻在法院中大打沒收到通知
只能說太自我感覺良好了
還想用民粹的方式來搞
說實在,這次的拆除,真的是值得鼓勵

我國就是太自由太民主,
明明違法,但公權力就因為人情,各方面因素不執行
那遵守法規的,難到是笨蛋?難道是活該?

本版的鄉民不曉得有沒有收過兵單
如果說,你家人幫你收了兵單,結果你不想當兵
你不去報到,然後等被通緝後,被抓時
才對法官說,我沒收到兵單,我本來就不想當兵
法院不該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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