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計畫送審就可以先賣預售屋了??
建商都沒錯就對了?
這篇怎麼了??

或許,在這不完備的惡法中
建商是站得住腳的

王家從頭到尾未同意
維護祖產何錯之有??

該檢討的是政府與這惡法
還有仗著惡法的建商...
紀 wrote:
憑甚麼要求建商變更設計,當初預售屋的預訂戶損失要誰賠償呢?

這事情也是有解拉!可以啊!就請王家把他家的所有容積拿出來賠,建商就蓋兩棟新家給王家,這事情就可以很快解決了.大家皆大歡喜,王家有他最愛的祖厝,其他人有家歸.

完全支持,那塊基地不只有王家而已,法院打到底還是輸了,竟然還不認同判決,為了一個人犧牲其他30幾個家庭的權益.怎麼樣也說不過去.

再次呼籲王家,別再蓋組合屋了,還是建築系的高材生可以不用申請就可以直接蓋屋呢?你家覺得委屈就趕緊去申請釋憲吧!看到底都更條例有沒有造成你的損失.


當然是未取得王家同意就賣預售屋的建商賠錢阿,這種邏輯很難嗎?你支持誰?你一直都是無條件支持建商吧...==

cazando wrote:
你的說法根本就是不倫不類
王家是無償被合併的嗎?他們可以分到五戶,五車位和補償金,請問哪裡有損失?王家拒絕合併卻又不肯付出任何代價,804被他無償使用了那麼多年怎麼沒聽王家說過一聲謝謝?占別人的便宜還一付理所當然根本就是無恥好不好?
何況這還是完全依照法律程序去進行的合併都更,哪裡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他們當然有權決定自己的財產該如何支配,但前提是要合乎法律規範
王家這種損人不利己的價值觀根本沒甚麼好支持的


建商無敵貪婪損人不利己你一概裝死不提,王家有點道德瑕疵你就哇哇叫,真的是好公平阿,已經不是第一次噹你了,你還在這裡當壞掉的錄音機...==

我立個法律,只要旁邊的人大多數同意可以強姦女人,事後給錢補償就不算強姦,你說這算是啥屁法律?你也來點會得好不好,這是侵犯人權...==

kk9951 wrote:
你確定王家是弱勢嗎?
住的起士林,而且還是透天的,在別的地方還有房子,這樣算弱勢喔?????


還好王家不是弱勢,還好王家懂得自力救濟,不然早就跟該建商上一個建案那個阿伯一樣,消失在台灣連個漣漪都激不起,還好王家還有本事可以有機會讓你們酸,既然那樣有正義感,快點去幫那個阿伯阿...==

fuzzyman wrote:
可以跟您請教連結或關...(恕刪)


這攸關個人隱私...

已PM....
一山還有一高,雞蛋還有雞蛋糕...!!!
還公道
當然要還公道
要建商還公道啦
一方面用騙,一方面用強
結果被騙跟被強的吵成一堆
肇事者〝站高山看馬相踢〞
真是好樣的

questgodness wrote:
把他封起來...最好你封的起來啦
...(恕刪)



為什麼封不起來??
不是有一間四周土地都是都更範圍嗎?
我只知道在一個少數服從多數的"法治"社會, 王家已經注定輸了, 他們也知道, 所以只好訴諸民粹以及熱情有餘世故不足的年輕人.
TC
兩邊都是受災戶,主要問題是不倫不類的都更法。
支持修法
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怎樣解決問題,每一方都需要某方面的妥協,好讓大家都可以搬回去住。一味的堅持自己的立場,害人又害己。先讓房子蓋起來再說,好讓大家都有房子住。王家如今房子都拆了,但是地還在,某方面來說他們祖產大部分都還在,房子的損失其實可以去告政府申請國賠因為是法律造成的,要求把原來的房子蓋回去在這當下其實對王家是最不明智的選擇。

如果撇開公平正義的議題,我覺得王家要是死要要求重建他們原來的房子然後從整個都更切開,王家將是輸得最慘的輸家。房子一定會折舊,新房子有一天會變舊房子,等到他們想都更時就沒人敢讓他們參加了。

pettter wrote:
這攸關個人隱私...

已PM....


放心的PO出來吧

如果你說的是事實



被你PO的人

財不大

氣不粗

不會告到你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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