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麼大的案子
公務員是不可能不守法的
至於法如果是惡法
麻煩請用選票換立委
至少以現行法來說
王家是站不住腳的

小弟本身公職
手上就有幾件案子
陳情人都很可憐
但不合法就不合法
最後都麻木用行政程序法第173條

scream kid wrote:
拆的好.... 沒啥...(恕刪)

書或許人家沒你唸得多,但慈悲心、正義心我覺得人家可是很豐富,請問你要怎麼去增加呢?
來這裡發這PO這篇文只能說你比郝龍斌還要有種!不過有一點比他厲害的就是"白目"~白目小孩不要吵去一邊玩沙~要來這裡發文先把功課做完!滾~
本日最中肯

問題的癥結是為什麼我的房子所有權可以被侵犯
這條例違憲是誰定的 是官員還是立法委員
應該要抓去關.....
DIANE LEE

alankith wrote:
所以您也覺的不可以囉?

即然不可以,又怎能因為「釘子戶」是少數,就叫他們屈服呢?
...(恕刪)


我沒意見阿!?

jedimaxima wrote:
都更同意書是會用雙掛...(恕刪)



一定有收到是你說的
你什麼時候看到

你無緣無故把人家畫進去幹嘛
我不想表達意見也不行嗎



這就證明好市長得很霸道
都發處長也很無能
哭什麼哭
丟臉死了

滾開你不要檔我的路
像白賊義就多帶種
多學點好嗎
問題是...都更前跟都更後,價格差太多
若我是王家人,當然也不答應拆
賠錢是你建商家的事...跟我沒關係...
雙掛號的信說沒收到是騙人的,法院都已經判決了,還要吵什麼呢?
去把判決書拿來看看再吵吧,在那情形下,可能不拆嗎?
法院都判勝訴了,如果台北市政府不做為,那才是糟糕。
而且也不是沒有補償,何必講得那麼悲慘呢?
整天都是這新聞,煩不煩?



giobling wrote:
我相信這麼大的案子
...(恕刪)




內政部長都講不正義了你還不可能不合法

公務員就是公務員
不用再護航了啦~~

各大新聞台不分藍綠都是比較傾向支持王家的,都更法也要重新檢討了,

你們在這護半天,也不及各新聞台報導30分鐘的效果的,可以打包收工了OK?

那些要拜託人家去都更你家的,請自已先算算,建商搞你家有沒有錢賺再說吧,

有錢賺,恭喜!你離新家不遠了,沒錢賺~~那你就慢慢等吧!

等台北市府出錢來更?更是別做夢了吧!

市容美化?

沒錢怎搞市容美化啊,台北沒比王家市容更差的住宅區了嗎?怎不先搞那些最醜的?

美化市容只是拿來搞都更後炒房的晃子而已,你還真的相信哦?

這個案子,我只看到三輸一贏啦

北市府輸了民心、惹了民怨

3X戶已拆人家輸了時間跟金錢

王家輸了祖屋

誰贏了? 「善用」都更法漏洞賺錢的人啊!

贏5、6億以上也! 還沒多少人炮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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