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chen wrote:
重點是法律,法律賦予這樣的多數決是有效的!...(恕刪)
光這點就違反憲法了
人民有居住的自由
什麼叫法律說多數決定就有效
不知道當法律與憲法相抵觸時,法律自動失效嗎?
糖果緞帶 wrote:
...(恕刪) ...
補充給不懂的人看的ps
803
四面都是他人土地 沒有建築線 確定為袋地 袋地依法無法申請建照
801
雖可因"變更北淡鐵路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申請建築線
但是因為那面正好是高架路段 依規定為維護交通安全不予申請建築線
所以801 803要能自行改建 就需要退縮六米
但是這一退可有趣了 馬上會變成畸零地 畸零地依法不能申請建照


小乖乖333 wrote:
好像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
比如說都更住宅區內其中一棟5+6樓的公寓,
頂樓戶土地持分10坪,
建33坪+15坪偷蓋的=48建坪(以當時容積早爆炸了,違法不像樣),
土地10坪價值算1400萬,
都更後含獎勵容積可蓋800%好了(區塊要整合很大耶),
那就是80建坪嘛=高級造價含利潤1000萬,
住戶須移轉4坪多地給建商(600多萬),
建商撥48建坪多給地主(也是600多萬),
也符合1坪換1坪囉
可是扣除35%公設後實際只有31.5建坪(真的變小囉)
雖然市價會炒一下假升值,
但是那是因為建商想賣掉他精心策劃到手的土地+原本自己蓋的建物,
慘不忍睹的現實殘酷就是這樣來的
還有人說蓋新房子是免錢的,
傻瓜外行嘛,
你們的土地變小了,
戶數增加了以後困擾糾紛也大增了,
下次都更還要獎勵更多更爽更誘惑才行了
平面的道路空間是有限的,
只是越蓋越高塞更多複雜人類而已,
不要叭不要急慢慢塞high到最高點吧,
騎機車要小心騎到一半熱氣薰到中暑休克啊,
另外機車移車刮傷一堆,
冰冷機械車位也是有生命危險的,
別忘了還有禁行機車道的大坑一票爆賺呢
奸商還會盡力嫌棄打壓土地各個擊破,
哄抬建物以便獲取他的最大利益
原本容積率就用盡的老公寓,
都更後簡直是不敢想像,
概略估計一下真的發現無恥卑劣行徑騙很大,
有夢最霉希望相隨,
我擔保都更對一大堆爛公寓是個大騙局,
對於老舊華廈那更不用說了,
修法再隨便亂獎勵好了,
反正立法院和法院都我們劃大餅騙吃騙喝黨開的嘛...(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