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上漲只會讓有夢想的小孩失去動力


justin0204 wrote:
從最近證所稅的紛紛擾...(恕刪)


真的要這麼搞的話...
要罷免老馬時



算我一份= =
發揮自己的能力與善用自己能運用的資源做出最大效益達成自己的目標是夢想!

而如果是只是抱怨自己資源不如別人,又訂下一個與自己能力與可運用資源天差地遠的目標那叫幻想!!

不是人人生下來都有有錢的父母,即便有有錢的父母要比也不不完,

比爾蓋茲只有一個,不是人人都能當他兒子

最近暗黑破壞神3很熱,身邊很多人很迷,也讓我感觸很深

很多人看人開好車住好房,一直說人運氣好,命好,但有看到人家努力辛苦的樣子嗎?

一直想開好車住好房,又只知跟流行玩電玩遊戲,

資源已經比別人少了,還要浪費寶貴時間在沒意義的玩樂,又不懂花時間投資自己增強自己能力

這種人就讓他一輩子怨下去吧~~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真是幽默 如果老馬這樣(不動產持有稅)不就間接(主要目的是加稅)執行居住正義了嗎? 這樣也不對! 簡直就是 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 以後的日子還真是 老鼠(好過)老虎(難過)傻傻分不清
抓抓 wrote:
真的要這麼搞的話.....(恕刪)
我不覺得房價上漲會失去動力阿

現在小孩 有電腦 有iphone 有日韓歌星追星 一樣很有動力阿~

誰說一定要房子?

誰說一定要買台北市才有動力?可以買 鶯歌 淡水 三芝 三重 之類的新北市阿

也可以買台北市的 北投 萬華 文山 不是都有便宜可撿?


hlz wrote:
我不覺得政府在打房 不過用這個口號 再加點民粹 可以達到他們的目的...(恕刪)



我之前在別篇文章講過:

政府應該讓房價回歸正常與平穩,不是在房價高漲的時候說我再來課你一筆稅.賣屋者你賺大錢我也要分一杯羹.
我打個比喻好了..
小土匪搶了人,大惡霸說你搶的有幾%要交給我...這是分贓.
官府的角色應該是剔除這些市場中的土匪,而不是跟他分贓.

奢侈稅似乎有遏止一部分短線投資客,但若有再看屋的人一定會發現,現在還是很多投資客沒退場,只是把奢侈稅加進開價裡了..投資客不斷轉手,最後倒楣的是自住客,政府說的公平正義沒幫上任何忙.只是跟著投資客分杯羹.


政府根本沒再管人民想什麼,苦什麼..只想解決自己財政赤字,利用民粹,行課稅之實.
自己已經欠債一屁股了,還管你什麼正義,什麼民間疾苦,我能噱到錢比較重要.

黃衫軍 wrote:
一個A小孩 工作月薪三萬 父母台北市有房子1500萬而且生活費都可以自給自足
買房子付頭期款30年後繼承資產,身價增加1500萬外加正在付貸款的房
子未來就是二棟資產的有錢人

一個B小孩當醫生 月薪十萬 父母租房子未來生活費需要孩子供應
一輩子每月房貸父母親生活費自己的花費少說6萬
一個月醫生小孩最多存四萬,30年後資產1440萬

台灣現今社會已經不是小孩努力結果了,房地產搞到讓孩子們無動力追
逐夢想,這是未來台灣社會的隱憂~
1500萬房子還算客氣了,很多家長甚至連小孩的房子都買好了,對於那些父母親需要幫助的孩子嗎,政府又有多少關懷到?




人類如果需要花二輩子時間去賺錢買房子,那什麼時候輪到夢想?沒有夢想的國家到底是先進國家還是落後國家,台灣這幾年的世界排名看來已經說明一切~


這是什麼算法?

B小孩賺的10萬要養父母小孩,A小孩賺3萬一毛都可以不用花?

要不要直接怪父母要花錢養?父母沒幫忙買房?

如果這種小孩叫有夢想,那夢想太卑微了一點,自己都限制自己只能過這種人生,不管什麼環境,這種人都會沒動力...
現在在台灣有份不是派遣工的工作就不錯了...
對下一代來說不只是失去動力,是連想的權利都沒有!!

黃衫軍 wrote:
一個A小孩 工作月薪三萬 父母台北市有房子1500萬而且生活費都可以自給自足
買房子付頭期款30年後繼承資產,身價增加1500萬外加正在付貸款的房
子未來就是二棟資產的有錢人

一個B小孩當醫生 月薪十萬 父母租房子未來生活費需要孩子供應
一輩子每月房貸父母親生活費自己的花費少說6萬
一個月醫生小孩最多存四萬,30年後資產1440萬

放心好了醫生的父母一般都比醫生有錢
這一代要培養一個醫生,花的錢不是一般人能負擔的
2000萬的房屋要繳60萬的稅金,
那很多人會去燒碳喔,
不可能這麼誇張的,
一年繳10萬的稅金差不多
(現在房屋稅確實課太低,因為低價許多的汽車一年就得繳多少稅了)
房屋稅確實是不錯的方法,有人說房屋稅會反映在房價上,我覺得這說法只是那些投資者的話,房屋稅如果實施,就會失去房屋保值的優點,相對資金就不會放在房屋上來,這樣有錢人就不會過度買房囤積,畢竟還有很多投資商品是可以保值黃金、債券、等等,全世界本來就不應該打房,有錢人努力這麼久買房,卻要被大多數窮人要求房子降價根本不合理,不過我覺得政府主要做的,是要讓房子不要變成囤積投資工具,畢竟買房是給人住的,盡量做出一些政策是讓人買房適當,而不是過度囤積!!

例如同一縣市購買第二間 禁止貸款
公布實價交易(其實這我覺得還好而已,畢竟要查到某一區成交金額不難)
預售屋廣告開價與實際成交價必須在10%以內(有些建商明知道80萬行情卻先開150萬,這種文化應該要更改,未來開價100萬成交金額只能在90~100,防止漫天喊價)

美國職棒球團跟選手,適用仲裁制度,就是球團開6億 球員開8億如果不能妥協,最後就交由仲裁由法官決定8億還是6億誰比較合理,所以當球團亂開價格,因為一但進入仲裁如果球團價格開的太不合理,就一定判球員那一方的價格,所以個人覺得應該訂規則建商開價金額殺價空間不可高於10%,這樣價格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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