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gen wrote:
這世界上還有...(恕刪)


給你100個讚。
看不下去的媒體人。
來拆啊~

我也要都更,越快越好喔

不然下次不選你作總統
aiyoweiya888 wrote:
來拆啊~ 我也要都更...(恕刪)


現在當官這麼爽 只要顏色對 怎要貪不會有事 除非砲打到中央 那就要出來當擋死隊了

如果像大大這樣說的可以選擇... 我想先喊play one 總統

今天政府出來講話了 說建商要負責 good... 己爸婚

原來那些強抓人走 破壞王家大門 強拆的條子 都是建商養的 都建商派去的

原來現在警察局民營了 讚

這樣我也想經營 監理所 每個路口插根測速拍照 爽爽當比爾蓋茲

比貪官還好賺
我又沒有說建商都是好人,

為王家政府就鞠躬道歉,放棄其他都更住戶的權力,就是正義嗎?
建商無謂好人壞人 守法就好

greatektw wrote:
您說的沒錯這是法令不...(恕刪)
溝通的過程確實是有瑕疵
但是更都後的好處 他們一點也沒享受到

10年20年後 他們家是唯一在街景裡面格格不入的
吃虧不吃虧 占不占便宜 現在根本就看不出來

時間會證明 我等只要靜靜的看著就好了
這件事為什麼不發表意見等於同意
我想因為都更具有"公益性質"
請看憲法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人民的權利(財產權)是可以被限制的
所以王家應該要出席公聽會等等發表意見
不然等於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為了公益國家是可以限制人民權利的

奴隸與國王 wrote:
內政部長李鴻源說的居住不正義
就是社會痛罵郝龍斌跟建商的最主要原因(恕刪)


那是因為李鴻源壓根對於都市計畫有另外的想法而已。

都更是 2000 年當時的主流思維和立法,想要現在的部長去強力背書 10 年前立法院推動的法案?哈哈...
他老兄接受質詢時才會一副關我 X 事的臉...
真的...話說為什麼很多人的地被徵收作為道路用地,可是這個政府還沒補償,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意思嗎?
因為有人在操作,抄新聞嗎???


偉柏 wrote:
真的...話說為什麼...(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