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訴求要改成,應該都不能補助.......這才合理........不然我的稅金為什麼要補貼你買房子???????
longyeekimo wrote:
當然不滿意啊.
當你知道,你如果不住台北. 但你繳的稅金卻拿去補貼台北人多7萬左右.
住台北的卻不用補助你多7萬. 這不是有差嗎?
如果說台北人很可憐.需要多補助. 那我來舉非台北人更可憐的例子.
除高雄和台北. 沒別的地方有捷運. 只有公車.還不準班. 所以住外縣市的人買車是必要的. 一台機車算5萬,一台汽車50萬好了. 怎麼政府沒補助到. 我們也是繳稅了啊. 非台北居民花多少錢在捷運上,但卻無法享用. 這早就由非台北居民補貼台北一次了. 更不用說平均所得台北最高的事實. 非台北居民反而是弱勢吧. 要多花錢買車,車是生活必需品.沒車無法出門.不像台北的交通,有捷運.車子並非生活必需. 怎麼不去補助弱勢而補助強勢.
所以我的訴求很簡單. 要不就大家300萬.不然就大家350萬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