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台北區一戶一千萬房子,月租約二萬!
假設我有三百萬現金,七百萬貸款二十年,三百萬買台灣五十(其實就是整個股市),剩下將每月貸款本利攤減月租,剩款加買台灣五十,台灣五十配息也再凹入買股!
二十年後擁有此房,也擁有一定數量台灣五十,兩者都賣掉各位覺得那一邊會贏?
一個人有了300萬自備款,貸了700萬/20年期的貸款買了1000萬的房子,以2.5%的利率來看,一個月本利攤還需還37093元.
另一個人也有300有萬元,將這300萬投入股市(買台灣50).然後,每個月花20000來租房子,假算這個人也是每個月有37093可運用的金錢(已含房租租金在內),扣除房租20000後還剩17093來投資股市~
個人認為,上面這種比較好像不存在.因為第一種人是到處都看得到的一般人;第二種人幾乎不可能存在...
因為沒有人會把自由運用的17093全部投入股市.大部份看得到的現象是:這個月想換一部新手機,於是把這個月(甚至下個月也算進去)計劃投入的17093拿去買了手機;月底想去日本玩一玩,於是又花掉了三個月份的17093;明年想換部新車,於是十個月或一年甚至兩年份的17093又被挪作買車資金.到最後,可能連那300萬都被拿出來消費掉了.
過了20年,前面那個人(或那個家庭)已經有了自己的房子.而後面這個,只剩下一部車和到處搬到搬去的”地址”了
這是我對於現代人的消費方式所作出來的假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