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水果報寫 目前房價是最高從1980年開始不過 房價 vs 所得差最多不是2010是 1989年不知道 上一波 房地產崩 是那年紅線 30坪房屋價格 以台北市為準綠線 是 房屋和所得比不過週6 的房地產廣告還真多一般寫房價太高另邊是廣告報紙好大一份一堆房地產廣告 , 光趙董就好幾篇手筆真是大阿 .
房價所得比攀高, 代表民眾實質購買住宅的財力降低(這邊的圖表是30坪住宅).在排除外力因素(境外資金購買住宅), 之後應該會有兩種情形:1. 民眾的所得攀高, 提高購買力, 撐住房價2. 房價降低, 維持或者提高民眾購買意願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正確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