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客要求契約生效日前五天的搬家時間

合理嗎 ?

我也租過房子,我可是起租日那天 ,才進去打掃和搬家的

各位包租公(婆),您都給幾天呢?

文章關鍵字
你同意就合理~你不同意就不合理囉~~房子是你的~~你有權決定~~
不過如果能給人方便就給人方便囉
我家之前租人給他一個禮拜整理~~因為前房客弄得像廢墟
他不但幫我房子弄得很舒適~整理過~前兩年還主動要加租~~
有沒有看過主動要加租的房客??
這個市場 本來就很多事情只要兩造雙方都同意就可以啦
我之前年輕時在永和租房子時 也是有要求房東給我三五天先進去整理一下
房東也很阿殺力的給我兩個禮拜不收錢
之後兩方都很開心的維持好關係
很多事情都是互相啦
不過如果屋主不喜歡 當然就算了
我是給房客1個禮拜的搬家免租期間
??
only 5 days?
我都起碼給1WEEK, 店面甚至給到半個月裝潢.
好房客比斤斤計較那幾天的房租還重要!

3CPeople wrote:
合理嗎 ?我也租過房...(恕刪)
那我真是太古意了 ,不曾跟房東要求提前,因為搬家也只要一天(不包括拆箱上架)

現在當房東,每回出租房子前,都會要打掃阿姨去掃乾淨,(8小時2500元)

想說人家看上我的房,也算有緣,

我也告訴房客 ,房子己經弄乾淨了,直接提著行李就能住進來了(我提供家具及家電)

而且20坪左右的房子,房客兩夫妻,能有多少東西,要搬5天?




我都給房客一周以上的搬家整理緩衝期, 人嘛, 互相互相.
店面的話我最少給10天,最多有給到2星期.因為要裝潢.
你就把合約訂成一年又多五天就好了,
不要讓他在沒合約的狀況下進入你的房子。

3CPeople wrote:
那我真是太古意了 ,...(恕刪)


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給五天一般是很正常的。
會租屋的人,通常也是相對弱勢,
想想人家的處境,心境自然寬敞。
我去年租店面時

就跟房東太太說

我要一點時間裝潢和搬東西進去

看她能行個方便 十五天可以不收租嗎?

房東太太有遲疑了一下 但還是說好

那我想一般住家 大約一週內不收租

差不多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