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好像各行各業到處都有流氓.

永春社區,將進行都更,不過有住戶出面控訴,建商還沒有完成協調,就強拆住戶頂樓的水塔,居民直指建商是都更流氓,監視器拍下3、4個人包圍1名住戶,強推他不給靠近水塔,另一邊怪手開始執行拆遷工作。

住戶控訴建商強拆住戶頂樓的水塔,為了都更案無所不用其極,連怪手都出動,住戶憤怒肉身搏戰,因為還有7戶人家住在大樓裡。住戶:「建商就像腫瘤一樣,在我們的社區裡面,現在在水塔上面,有4個老人加起來,將近有200多歲,他們每天早上8點,就上去顧著水塔,直到那些拆除的工人離開。」

住戶說天天提心吊膽,怕建商來拆自己的家,建商邊拆邊協調,形容釘子戶拒絕搬遷;但都更條例從過去必須百分百地主同意才能拆,已經改為多數決就能取得建照,居民無奈血淚控訴,政府不管,準備申請大法官釋憲,建商引用的強徵條款,到底有沒有違憲。

lienly wrote:
TW好像各行各業到處...(恕刪)


說穿就是條件橋不攏

就這麼簡單~
流氓(台灣的悲哀.流氓其實才是是台灣真正的警察)大法官喔(有用嗎?還不是一堆恐龍.有信心嗎?應該很切心吧)如果有用的話就不會一再發生這種事情了.這只會讓我們覺得台灣只是表面上的安定.裡子早就爛透了.丟臉悲哀.如果要是流氓再找麻煩就以暴制暴吧.反正打死一個算一個也能為民除害.反正就說自衛傷人.不會有罪的支持你們.
政府要強拆,都更戶數至少要超過150戶,同意書要簽超過九成,剩下一成市政府會開二次協調會,如果二次都不滿意才會執行強拆。

所以要政府出手前置作業就會搞很久!

不過有這種狀況就報警,告這些工人入侵民宅,破壞私人財產,看看這些工人還敢來嗎?
順便申請巡邏箱,要警察常來報到。

該強制就強制吧!再這樣拖下去,對大家都沒好處。

政府已經放了這麼多容積出來,還不懂得珍惜,改天通通收回去。

既然連台北市都更都這麼難,那就別都更了,所有獎勵全部收回。

放給他爛不是更好,全台灣該建設的地方還很多!!



標準天龍人的態度
我把你當人看,你還不知足,既然不知足,就讓沒糖吃.
都更案,也不見得每個人要想要,台北市的地,是能留越久就越值錢
100年都更與110年都更,價差可能好幾倍以上.
記得有一哥阿人物的家蓋在馬路上,
還佔去一大半路中間~

在士林區吧..

不如先都更這一戶~

怪手敢挖這一戶郝爛的人家才怪~ ~
我個人覺得事情不是光看表面和標題

因為現在的媒體都喜歡聳動

不先過濾一下對還是錯

但是我覺得如果信義區永春那邊

如果已經是大多數通過 例如像八成以上 甚至九成以上

我覺得應該由公權力介入協調 協調不成

就是可能會強制拆除

怎麼未審先判? 工人或建商算什麼東西

法院都沒判拆 沒經過司法程序 真的很不妥
市政府搞都市更新,雖然給了很多容積獎勵和都更獎勵,但是地主看的到吃不到!

而且都更完的房子公設變大,原本住家加違建住大房,改建後變住套房,這樣的條件有多少人會答應!
很多人說改建完房屋價值會增加,但是價值是人訂的,例如帝堡為什麼那麼貴,之前也只賣幾千萬而已,而現在要賣一億多,只因為他有被賣過一億的價格,那邊才有這個價值。
而都更後的房屋,如果賣過高價,他的價值還是不會提升,說不定因為建商蓋的不好,反而價格下降!

都更的問題很多,大多走假合建真權變,這樣問題就很多,合建就合建,權變就權變,可是建商卻給你搞再一起,而市政府卻不重視這個問題,都更進度緩慢,市政府和立委要負最大責任。

lienly wrote:
住戶:「建商就像腫瘤一樣,在我們的社區裡面,現在在水塔上面,有4個老人加起來,將近有200多歲,他們每天早上8點,就上去顧著水塔,直到那些拆除的工人離開。」


只是針對這句話...
四個老人加起來將近200多歲...
平均一個老人50歲上下...
原來現在50歲就算老人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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