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5.10.18 劉奕霆/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日前訂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自2015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第1次登記或進行買賣、贈與、信託等所有權移轉時,必須檢附建築師出具的3個月內無違章建築證明,不過,卻傳出有屋主購屋時成為損失慘重的受災戶。對此,北市建管處表示,若是在9月1日以前的建物,不在此次專案列管的範圍中;若為新建物,則買方可向賣方或建商要求其拿出「無違章建築證明」,賣方也應盡到告知買方有違建的情形存在。
北市建管處表示,自9月1日新屋買賣需附上無違建證明的處理措施頒布後,至今已經發出23張使用執照,總數555戶。其中,只有6戶無附上無違建證明,對此情形,建管處將在一週內派員前往查看,若發現有違建情形將優先查,一個月內若無改善,北市府絕對強制拆除。
建管處長陳煌城受訪時表示,柯文哲上任後非常討厭違建的存在,一方面認為有安全上的問題,另一方面更是有礙市容觀瞻,因此市府一直在找尋一個可以解決違建的方法。對於此次處理措施上路,陳煌城表示,1994年以前的違建叫既存違建,1995年後的一律叫做新違建、查報拆除,但是中古屋並不在此次的列管範圍內。
至於新措施上路後的新建案,建管處表示,建商對於這類重大的法令或處理措施一定非常注意,民眾在購買時除了可以請建築師拿使用執照的竣工圖到現場比對、開立無違章建築證明外;其實也可以直接要求建商出示無違章建築證明,這樣一來也可以完全避免屋主和賣方產生糾紛。
對於部分小坪數的新建案傳出在房市上遇到滯銷一事,陳煌城指出,其實這是在可預見的情況中,但他強調,重點仍是北市府杜絕違建的決心堅定,對於部分「具有想像的使用空間」的建案,他認為民眾購買時應盡量不要有欲增加使用空間的想法。
https://tw.news.yahoo.com/%E6%88%BF%E5%B8%82%E5%B0%88%E9%A1%8C-%E6%9F%AFp%E6%9C%80%E8%A8%8E%E5%8E%AD%E9%81%95%E5%BB%BA-%E5%BB%BA%E7%AE%A1%E8%99%95%E9%95%B7%E6%8F%90%E9%86%92%E5%88%A5%E8%B2%B7-210000501.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前頂加的房比較貴。
現在頂加的房還能碰嗎?
買了被鄰居告發是不是就有可能被拆除?
1994年以前的既存違建是不是就沒關係?
如果既存違建老舊做維修,是不是就變成新違建?
快樂是自找的 wrote:
以前頂加的房比較貴。
現在頂加的房還能碰嗎?
買了被鄰居告發是不是就有可能被拆除?
1994年以前的既存違建是不是就沒關係?
如果既存違建老舊做維修,是不是就變成新違建?
這個東西從阿扁當市長時就決定了處理方式,不是馬市長、郝市長,甚至柯市長上來才變的。

1.83/12/31以前的違建,叫做『既存違建』,屬於『分期分類』『緩拆』。
2.既存違建『可以』修繕,但『不得加強』。
3.既存違建『拆舊換新』,那就是『新違建』,即報即拆。
4.違建檢舉一直都有,好聽點叫做大家守法意識覺醒、難聽點叫做我沒有你也不能有。

以前,那個叫做人情味;現在,那個叫做違法。
以前,有人情味的時候,做的人也是遮遮掩掩、內心有愧的不敢大張旗鼓;
現在,即便違法也毫不在意的上臉書曬,被抓包還大喊被迫害

快樂是自找的 wrote:
以前頂加的房比較貴。
現在頂加的房還能碰嗎?
買了被鄰居告發是不是就有可能被拆除?
1994年以前的既存違建是不是就沒關係?
如果既存違建老舊做維修,是不是就變成新違建?
頂加很好用呀。我弟在大安站旁邊的頂加被鄰居舉報過兩次都沒事,現在還是既存違建,列管中。重點是只要外觀沒變,沒不會被當成是新違建。現在拆除大隊一般的做法是,只要外觀沒變,裡面只要不太誇張,根本懶得管你。
違建被允許做修繕。有些規定自己看吧。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14&Itemid=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