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景美的華固新天地有什麼優缺點?是否可以分享呢?
Mr.ReniC wrote:
請問景美的華固新天地...(恕刪)

土地只有使用權,每年要付租金。
chih0106 wrote:

土地只有使用權,每...(恕刪)


呃……還有這種哦?
租金怎麼個付費法?金額又是多少呢?
Mr.ReniC wrote:
呃……還有這種哦?租...(恕刪)

因為土地是政府的(財政部),當時推出的時候號稱房價3字頭,只賣房子使用權,沒有土地,所以沒有房屋所有權狀,也沒有土地所有權狀。
而土地使用權70年,每年要土地租金,地租以公告地價年息百分之3.5計算。但公告地價會逐年調漲,所以地租會越來越貴。

所以花了一筆錢買了房屋使用權,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這就和租房子一樣,每個月固定付房租,租約70年,但是到最後房子和土地都不是你的。

 
chih0106 wrote:

因為土地是政府的(...(恕刪)


詳細!了解了,謝謝您!
Mr.ReniC wrote:
呃……還有這種哦?租(恕刪)


台北火車站對面的京站就是這種啊

可以參考京站的例子
雖然我常到華固去溜小孩也很愛那邊的環境真的不錯,旁邊還有一間小全聯
另一邊是全家,還有一間麵包店

但是真的不建議一掰般人買地上權的房子。
chih0106 wrote:
因為土地是政府的(財(恕刪)



地租已經改變了!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830fin002/
大陸的作法到期可續約,台灣應該也是。

根據人民日報報導,購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pjjoe wrote:
大陸的作法到期可續約(恕刪)


因為大陸要地時不論你還有多少年使用權都得搬走還屋還地。

台灣這邊訂70年後不會再簽延長,會拆掉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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