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租車位房東在合約中備註只能限停同一台車,如果停別台就視同違約,就算是家人的車也不能,這樣合理嗎?
這樣是否違反相關租約的規定呢?
Ruiming870526 wrote:
請問租車位房東在合約(恕刪)

租約是雙方合議的
約定使用範圍是合理的
不太清楚這樣規定的用意,說不定是一車一證的問題
(車牌辨識或是ETC)
不管如何
你同意,簽了就要遵守
不同意,拿槍頂著房東看他願不願意改
Ruiming870526 wrote:
請問租車位房東在合約(恕刪)

沒有合不合理
想法不同而己
你想的是若家人來訪,無車位可停
房東想的是你把車位租出去當2房東
造成出入複雜難管理
即便是現在的社區大樓花上百萬買來的車位
為了管理需要,絕大多數的社區管委會也是限制同一車位只限停同一車號
同時也禁止承租給社區住戶以外的人士
你目前租到的車位也許就是這一種的
Ruiming870526 wrote:
請問租車位房東在合約(恕刪)


停車位定型化契約就有寫這一條啊~ 除非房東願意拿掉, 不然這是合理的條件啊~~
合理啊,外面私人公有現在也都改車牌或etag辨識,也只能登錄一台
合意就合理
因為你只有車位使用權
沒有車位所有權
所以合理
沒錢只能當阿宅... wrote:
因為你只有車位使用權...(恕刪)


很多都是用ETC了
當然合理
我們社區一堆白天租給外面的車
晚上自己停這樣
通常這都是舊社區或沒有管理的社區才會有的現象
如果你是住戶旁邊的車是外人而且越來越多會有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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