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ting wrote:
「如用瓦斯管線會以明管貫穿每個住戶客廳,


這個理由怪怪,瓦斯管線不是都沿著牆外走,大概都在工作陽台,也就是近廚房處,為何會貫穿每個住戶客廳?會不會有甚麼不為人知的設計疏失?
pyrite
對,超過一定樓層的大樓,廚房必須是隔牆的獨立空間才能使用明火,是防火的考量。
fabulous2600
原來如此,然怪大部分的開放式廚房,都只能用IH爐
開放式廚房法規定就是不能用明火

如果你有白紙黑字的證據

證明建商答應給你可使用明火的開放式廚房

那你就可以向建商提告求償了
zshsieh
樓主說了:合約上也是清清楚楚說用瓦斯
pageting
此文已刪除
先確定是只有廚房用電,浴室一樣有天然氣,而且廚房用明火 ,沒有比較好。應該去問建商比較快,是否有賠償方案,建商會覺得幫你升級改用電,沒叫你加價,賠償想太多。
zshsieh
建商如果這樣說是對的,那麼合約明火是甚麼意思?可否請教建商名字,他們家的作品以後我要小心。
Emily3547
這裡可以公開建商名字嗎?可以的話我可以告訴你,我也是承購戶[怒]真的要小心,據當初銷售員說...後面還有兩個建案要推
你們案子沒有已購戶群組嗎?
跟未來鄰居討論看看吧
如果合約有白紙黑字的寫清楚,讓對方醬子算是違約可投訴消保官
如果你買的大樓
那超過16樓 或 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
那就整棟都不能用天然氣了

(建築技術規則第243條)
bbblee
他不是有寫 「除住宅、餐廳等係建築物機能之必要時外」? => 第 243 條,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部分,除住宅、餐廳等係建築物機能之必要時外,不得使用燃氣設備。
騎山貓甩尾
沒有不能使用,白話文來說就是廚房要有獨立防火空間
84865426 wrote:
建築技術規則第243條

我之前稍微研究過這條(因超高樓層辦公大樓,我實驗室想用明火),不只是你講的這樣,看看法規:

1. 高層建築物地板面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部分,除住宅、餐廳等係建築物機能之必要時外,不得使用燃氣設備。
2. 高層建築物設有燃氣設備時,應將燃氣設備集中設置,並設置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且與其他部分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

所以,樓主,你買的是什麼房?
高樓層工業宅?
或是,如果確定是住宅,是不是建商把防火設施偷了,或是根本沒規劃到,但建築師沒那樣蠢忘記規劃防火設備,被偷掉的機率頗高!

我最近買的兩間住宅都是超高樓層,通通都可以用明火,防火區隔、防火門等都有做
建議樓主聯合其他屋主去跟建商協商,有律師陪同更好!
bbblee
好像有道理,如果是高樓層建築,建商如果沒做第二點 (防火設施、防火區隔、防火門),瓦斯安裝後,出事建商有責
pageting wrote:
則消防法規會要求使用瓦斯偵測相關設備,這個費用也蠻高的,

重點在這句囉,就是建商偷嘛...
Pooky
瓦斯偵測很便宜吧,很多縣市消防局還免費贈送安裝到好
最近看一些新房子,
很多廚房都改用電的了,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騎山貓甩尾
高層建築廚房明火必須要獨立廚房。現在流行開放式廚房就只能用電的,另一方面也是室內空間小不好規劃獨立廚房
Albert 厄博特
省成本和符合綠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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