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王子 wrote:一間新房子讓你住五十年(買的時候假設一百萬),五十年後你覺得房子老了,想換間新的 ,舊的房子一定要賣一百萬以上,不然覺得虧錢,這樣的論調合理嗎??? 不用等50年~現在不是一堆公寓價格是翻倍又翻倍~
不管怎麼打, 房地產還有10年榮景然後就一路走下坡原因不是打房奏效了, 而是台灣這一代根本不愛生孩子10年內人口將開始負成長, 空屋率會越來越高, 投資壓力越來越大2030年的房價大概會比2000年還低
我記得是2間以上才會被列入黑名單,也就是說先買再賣,就算名下持有2間房也沒有關係只要第3房出現就會被視為是非自用住宅,真正有需求的百姓會超過2間機率實在不高假使他們要把成本轉嫁,1500萬+1500萬x15%(1年內)=1725萬,買得起的人就更少重點是要賣出去而不套手才有用
而且政府鼓勵生育卻重量不重質,一堆族群已經很會生了。這樣下去有些淺在族群會越生越多,複製貧窮加上複製拖累。為我們真正的下一代擔憂。這些拖累從來不面對自己,只會要求別人甚至妒忌。飆車族、詐騙集團都是與這些有關。試想,某些族群自己生活都很辛苦了,要靠抗議或是跟社會求助才能生存,人與其他動物不同的是有憐憫之心,但是這些藉由生子不斷複製甚至擴大,一定是社會問題。
立法通過前,投資客會拋貨求現,議價空間也會加大,一旦立法通過後,持有二年內的房子全面上調一成,持有二年以上的房子,也會因比價效應上調一成。結果就是短線投資客賺的那一成被政府賺去,長線持有的屋主也將會因為這則利多而多賺一成利潤。現階段要預防的是房市是否會因為這個陣痛而泡沬化,反之,當市場賣方全面覺醒時,就是跟進調漲。房市就像火,政策就像風,用強風來滅火的下場,就是愈燒愈旺。
caesar1040 wrote:那先買再賣的換屋者怎...(恕刪) 所謂自用住宅,是在課稅時為依據,享用低稅率!所以你買一間去住,原來那間要賣,賣出前新的不去報為自用宅那有問題!何況,原來的房持有一定不止兩年了吧!沒問題!
至少是好的開始!!!看到投資客跟建商電視上一付耐我何的嘴臉!!!!大聲說我找人頭~價格做假壓低~課不到我!!~~~就很!!難到一般平民只能望價嘆息嗎?有個開始就我個人是鼓掌的!!!但看到要過立法院關~~突然覺得!!!這可能是夢!!!到時建商金主又一堆私下作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