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格完銷了哦.剩21戶是指國泰豐"和"嗎?回答一下前面....國泰豐"格"是合建分售: 購買合建分售之建物需跟地主簽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跟建商簽訂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故土地之賣方與房屋之賣方不同,此種建物即為合建分售。不會有一堆地主持屋自住自賣的情況.聽說國泰豐格有地主, 不過是地主回頭自行跟國泰購屋.國泰豐"和" 是合建分屋: 地主與建商雙方按比例分配房屋, 雙方各自擁有分配之房屋.會有地主持屋, 自住自賣或當包租公包租婆的情況.比較有影響的是, 當地主持有比例過高, 管委會基本上就是地主的天下,大樓的運作好壞就看地主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