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前板上許多人還在討論房子錢付不付得出來狀況下...選完屋後車位看來還會剩下很多吧,這些剩的車位產權還是屬於日勝生的,就好像一般建設公司賣剩的餘車位,到時候再跟日勝生租吧日勝生到時候也還會有一堆二樓跟頂樓的出租(合宜規定10%)~~
毛毛小熊掌 wrote:就算以後漲價變成3000吧感覺還是用租的划算很多138萬的車位..月租3000..可以租38年..(恕刪) 不止138萬可以定存複利買車位每月還要繳管理費但車位月租費應該也會上漲吧~結論還不如把車賣了...多存點錢繳房貸吧~
坂井悠二 wrote:合宜住宅當初的定義為何?不就是要幫助中低收入戶能有一戶房嗎?那麼自備款高得嚇人,要中低收入戶從哪生出這麼一大筆錢??..(恕刪) 誰告訴你的??低收入戶請洽社會住宅..合宜住宅是用合理的價格賣給新中產...1000萬在中南部都可以買透天了誰告訴你要照顧低收入戶了??看來二類的幾年後應該真的可已有法拍屋可買~
不用聽版上代銷再洗腦!!車位根本就不用買!這車位沒獨立權狀.又不能夠轉賣非社區住戶......哪來的投資價值!!買賣權利的停車位!哪有這個一百四十多萬的價值...錢買板橋或新莊其他獨立權狀車位.你也不過貼幾萬而已...但你光是出租車位!就可以賺回你浮洲租車位的價差了...一堆空停車位.建商每個月都要付管理費.爛在手上! 很快就會加速處理了!空蕩蕩的停車場...你敢下去停車啊..越空越賣不掉啦..只是增加管委會和保全管理的負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