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手阿峰 wrote:
可能要看地方吧,三峽...(恕刪)
政府有沒有責任我想大家心知肚明.這麼大的大樓在那邊.又不是在屋內的違建......
不信去檢舉看看.看有沒有用呀.如果說不是地方政府的責任.那我快笑掉大牙了...
你叫怪手阿峰我想你若有參與建案的話應該最清楚不過了.
在台灣的二次施工.違法的都是建商在蓋在賺.卻要買方簽條款?我不曉得這樣的約是否合法?
通常的二次施工都是.陽台外推.停車位變室內賣.停車位變公設.綠地花園變車位.挑高變夾層賣..等等
我接觸過工程.基乎沒有不二次違法施工的建商.只是變的多或少而已.建管處來照相還會先通常和"掩體"做好了沒呢?瞭解的就知道我所說的"掩體"是甚麼意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