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看了兩個捷運旁的大案子,南勢角站;亞東醫院站的....有一點蠻大差別的是,南x案的銷售人員表示陽台無法幫客戶外推,因為法令規定....OOXX但是亞x案的反而說,全部住戶都要簽二次施工同意書,一律統一外推.....兩個都是台北縣的捷運旁案子,怎麼會差那麼多?外推的,以後從華東路;南雅南路拍建物立面,再比較一下銷售DM,就可以看到落地窗外推....台北縣工務局真的會來拆嗎?
kevinxyz1125 wrote:這陣子看了兩個捷運旁...(恕刪) 會! 事實上不會沒事主動到處檢查, 但只要有人檢舉, 縣政府便會派員檢查並拆除. 之前於永和某建案被縣政府集體被罰款, 限期拆除.
但是亞x案的反而說,全部住戶都要簽二次施工同意書,一律統一外推.....肯定會被拆啦~~別被建商騙了~~叫你們簽什麼二次施工同意書,只是建商歸避責任...表示是你們要求的,建商蓋不負責所以別儍了~~~當然你也可以冒險,賭看看,建管處何時要來拆......
在下認識建商,剛好可以回答此問題他們的說法是,如果是整棟樓統一外推,比較不會有問題,因為每一層樓都是這樣,住戶也比較不會有意見如果只有某幾層樓要求外推,這樣以後別層沒有外推的會有極大可能通報拆除,對建築外觀也是有損害,所以現在建商為了避免此麻煩,通常就會決定統一整棟均外推至於政府那邊,如果沒有住戶通報,政府比較不會過來抓,因為比這嚴重的違建太多了,如果大樓住戶沒人通報,政府也不會嫌嫌沒事強制拆除
kevinxyz1125 wrote:這陣子看了兩個捷運旁...(恕刪) 依規定不能推>>全部住戶都要簽二次施工同意書,一律統一外推是指建商不照規定,自己外推增加室內坪數你要買就要簽你簽就是你的責任建商沒責任還多賺了外推給你的坪數錢
整個大樓全部外推, 即使不被舉發以後管委會很容易被住戶綁架以後如果住戶要陽台再加個鐵窗, 冷氣主機吊在很突兀的位置, 露台加個遮雨蓬....管委會就無法制止因為住戶會威脅如果不讓我做, 我就去舉發全部的陽台外推-全拆管委會得乖乖就範我曾看過有社區路邊的花台(屬於社區的, 長寬約1.5m x 1.5m 高約80cm, 黏在地上的)硬是一樓住戶整個移動位置(因為住戶做生意的方便)如果管委會不同意他將舉發全社區的所有違建...有夠誇張的!!!!
BEEZART wrote:整個大樓全部外推, 即使不被舉發以後管委會很容易被住戶綁架, ...(恕刪) 不只吧之前在M01鬧得沸沸揚揚的三峽對門的兩個建案...互相檢舉...兩邊都拆掉.玉石俱焚的...
我納悶的是,像亞x捷運旁的案子那麼大,又是知名公司,怎麼敢銷售時就提二次施工,樣品屋兩個景觀陽台落地窗外的陽台,地坪也鋪跟室內相同木地板,企圖實在太過明顯.....另外,現在1999電話太方便,這種指標型案子,賣價又高....以後真的二工一做,應該會有人去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