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同意戶超過8成,但合建契約不能一式二份

家裡跟親戚家都聽說過都更過很多年了, 但都沒有成功過.
之前我媽朋友家裡都更成功, 卻也滿腹怨氣.

原來當初建商跟她們談好要蓋10F左右, 簽了協議也拆了房子.
然後建商才又找旁邊的住家, 因為基地變大, 所以改成要建15F左右.

雖然後來有去抗議, 也協商過, 但因為房子已經拆了, 協議也簽了~
有拖了一陣子, 後來還是只能照用前面10F的協議來辦.
算是吃了點虧吧.
阿 丹 wrote:
不能說釘子戶貪 只是剛好不缺小錢

沒錯
只要大錢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cavin lee wrote:
原來當初建商跟她們談好要蓋10F左右, 簽了協議也拆了房子.
然後建商才又找旁邊的住家, 因為基地變大, 所以改成要建15F左



請問蓋15F為什麼要抗議?是因為本來10樓是頂樓, 後來變成15樓是頂樓

所以10樓的樓上會有住戶嫌吵嗎?
al pipi wrote:
家裡目前談都更,所有(恕刪)


建商話術.....

只有2成也說成8成~
你只是要這個吧, 畢竟一樓當初買的價格跟樓上不同,找補的價格應該不一樣吧
想要多要一些錢~
我家這邊也是老住宅區,很多老房子40幾年,都可以都更,那天聽鄰居阿伯說他不願意都更,因為他的房子是兩層樓的平房,以前的建築法規很多戶都有自己加蓋一層,後來也變成合法,(近20年加蓋的後來都被拆掉,有的蓋兩次被拆兩次),

他說兩層樓地坪20坪,使用坪數約40坪,連加蓋的約50幾坪可以使用,都更後只有不到40坪,但實際上只有25坪(扣掉公設)可以使用,所以他不可能答應都更.
Birkdale wrote:
請問蓋15F為什麼要...(恕刪)

不是
因為當初談好 建商利潤分配被改變了
多出來的5樓利潤 住戶沒有分到
建商可能1成獲利變3成獲利
如果建商是預謀 就會在合約書打預防針
al pipi wrote:
土地是同一個地號,但(恕刪)


大樓社區土地不都是持分的
應該沒有社區是有分割的
所以當然是同一地號啊
確實有公版, 但是確定你拿到的跟公版是一樣的,
https://pip.moi.gov.tw/V3/G/SCRG0302.aspx
如果在公版之外要約定, 就要寫進去契約書,
沒有甚麼不能拍照留底的問題.

所謂的八成條款, 指的是沒有獨立的土地權狀, 或這被劃入都更區域,
也就是說一塊土地, 兩人以上持有, 政府可以介入代拆, (Ex. 文林苑)
就要看各地方政府的規定, 達到一定條件就可以代拆,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1084

所謂的一樓或頂樓價差, 這要看建商怎麼開,
通常是1.2 or 1.5甚至到2都有, 主要是看還有沒有價值,
所謂1.2, 就是都更之後, 可以取得比法律還多20%的容積,

真正在談的應該是容積差額,
Ex. 原本房屋30坪, 可是建商蓋好的屋子是38坪, 住戶就要付這8坪的錢.
反之, 建商蓋小了, 就要貼錢給你.
Birkdale wrote:
請問蓋15F為什麼要抗議?是因為本來10樓是頂樓, 後來變成15樓是頂樓

所以10樓的樓上會有住戶嫌吵嗎?


樓高, 公設比也會增加,
例如超過12樓需要兩個樓梯,
電梯也可能從兩個變四個,
蓄水池也可能要兩階段抽水,
電力設備也要增加,
所以公設比會變大許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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