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小熊掌 wrote:
家的定義是一定要自己...(恕刪)
家的定義在每個人心中都是不同的,有些人即便長輩已經給了房子住,但還是想要靠自己的能力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或許有人會認為何必有了房還要背貸款去買房,讓自己的生活過得不舒活,但自己買的絕對會比別人給的來得高興萬倍,完成自己的夢想或給家人有個安穩的家,辛苦也是值得的;相對的,每個月都拿萬元幫人付房貸人的租屋族在20年後什麼都沒有,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為減少婆媳之間的戰爭並不一定非買合宜不可啊,中古屋確實是不錯的選擇,但你也一定認為現在方便一些的都市房價貴得嚇人,想買卻又買不起,偏遠一點的地方房價在能力範圍內,但你又會感到種種不方便,所以,合宜的價格算還合理而去登記是吧!!
現在...你認為為了買房得犠牲20年的生活品質而改想租屋,這點你到是提醒了和我一樣薪水不多的人,想要擁有完完全全屬於自己房子的人,為了讓自己成為房子的真正主人,在簽約後,生活得一切從簡,什麼出國啦,買名牌包啦...等,除非有一筆意外大財,不然連想都不要去想!!(當然,富有人家不能比)
如果不覺得搬家累人的話,租屋其實也不錯,兩三年就能換個新環境,房子有問題只要跟屋主說一聲就好,也不用花自己的錢去修,不論你是真心不買合宜了而改租屋,或只是喊喊口號,你要和老婆一起找到共同想要的,這樣不管是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或是住在別人的房子裡,才能一家幸福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