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能讓屋主多賺了百來萬?但是相對的必須要賣得掉.....最近常聽到天橋下說書的在說新巨蛋違約的事情是刻意炒作出來?.......或是真的有賺頭?.........賠償後還多賺一些??只希望最後別賠了夫人又折兵!!!
我想他的意思應該是:新巨蛋去年10月31日以後就不能換約,所以之後的買賣都是以私約的方式進行,但是現在新巨蛋山圓要賣60~75萬,所以若賣方反悔不賣了, 可以多賺不少錢.例如:今年初雙方約定山圓交屋後再過戶,買方給賣方簽約金是30萬, 賣方悔約, 所以賣方賠買方30萬,所以賣方給買方共60萬,賣方若可以賣到更大的價差, 那就是賺到了.另外新板特區的橋峰也不能換約, 不知是否也有同樣的問題.
esbkevin wrote:我想他的意思應該是:...(恕刪) 總算樓上大大幫忙"解籤詩"違約除了賠償問題 可能也會因違約要上法院- 民事訴訟私約的方式進行 夜長夢多 最好還是等交屋後再買賣 省去一些無謂的糾紛
caesar1040 wrote:請問新巨蛋真有可能賣...(恕刪) 據我瞭解違約潮正流行著...代銷想拉高價錢...絆腳石就是第一手的投資客...放風聲拉抬行情...讓投資客惜售...如此一來才有機會達成目標...各位看倌要看緊荷包...
先謝謝01上的各位...正如高人所說去年十月後就無法"換約"所以幾乎第二手(們)要賣房子都使用"私契"解決甚至有特定房仲業者直接到新巨蛋旁邊的事務所直接去公證若違反約定直接沒收簽約金之類的....打官司的時間就縮短了以37坪的來舉例 當初可換約時每坪35萬購入....40萬賣出 價差5萬一坪現在隨便都破45萬...每坪現賺10萬...拿來陪還有找哩投資客只要能賺為何不賺? 現階段違約的投資客的應該會比較多入袋為安先跑先贏...在這波市場多空的不安因素下得到最大的利益才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