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全天 不得施放炮竹煙火違規者開罰3~15萬元.新北市學校、圖書館、醫院、養護中心、捷運站、碼頭和其他市府公告的場所不得施放爆竹焰火, 其餘地點在晚上10點~早上6點,不得施放炮竹煙火.違規者開罰3~15萬元.新北市與台北市, 二個世界囉...朱立倫要加油啦
penguin0114 wrote:經過板南路有遇到一堆...(恕刪) 這種情況在很多的廟會都會有,有時廟會活動長逹好幾個禮拜,就在馬路上搭起會場,那這條路上的住戶的路權在那裡,尤其是出巡時整個封街施放煙火,都不用考慮到別人的安全嗎??
alfa_tsf wrote:尤其是出巡時整個封街施放煙火,都不用考慮到別人的安全嗎??...(恕刪) 考慮別人安全...考慮別人安全?我有沒有聽錯 台北縣人文素養這麼高的話,房價就不會輸台北市一截了...
昨晚中和的廟會煙火~~的確有點久大概晚上10點多一點才安靜許多不過廟會煙火小弟倒是可以忍耐畢竟他人的宗教信仰習俗與傳統,只要合法範圍內仍是給予尊重但是.....廟會結束後....廟會當晚所行徑的沿途馬路上卻是滿地垃圾..飲料罐/菸蒂/檳榔渣/還有吃剩的食物等才是讓人受不了的
pukiadam wrote:不過廟會煙火小弟倒是可以忍耐畢竟他人的宗教信仰習俗與傳統,只要合法範圍內仍是給予尊重 台灣地小人稠,施放爆竹煙火是多麼危險的一件事,而且隨便在住宅區施放或放置爆竹,很容易就有消防事件發生,今年五股的大爆炸不就是一例嗎?其震撼度遠達南港都聽到,我們聽到還以為是春雷。我家附近有常有人在廟會放煙火鞭炮,還常把家裡的寶寶嚇醒,隔壁鄰居還被爆竹炸到起火,打電話叫消防車,試問,這種行為不是公共危險嗎?為了一己的宗教活動,造成別人居住的危險,這個政府卻袖手旁觀,這是什麼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