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新板特區的<大台北新劇院>預定地及其附屬商業設施土地合計接近一萬坪
除了劇院外 還有數千坪可興建商用大樓
真搞不懂 劇院與商用大樓的興建與為何硬要綁在一起?
難到新北市府與文化部 不會把其中作為商用的土地設地上權 供民間企業開發商辦 商場 旅館...
再將政府所得的地上權權利金用來興建<大台北新劇院>嗎? 這樣政府也不用花到半毛錢,頂多後續營運費用
<大台北新劇院>的興建成本"只要"37億元, 數千坪土地的地上權權利金 難道收不到37億?
世貿2館 5000多坪地上權就飆出260多億
新板雖不如信義計畫區 但周邊也是百貨商場林立 同樣面積土地地上權好歹也能有個80億 100億吧?
只能說政府腦袋真是硬 , 硬要這些開發商去BOT經營劇院, 這不能賺錢的公共設施當然會成為開發商的負擔,降低參與的意願,搞到最後政府只能讓步同意原本的商用大樓可部分作為住宅
精華地區一萬坪的土地耶,好好規劃除了劇院外 還可以再蓋出板橋另一個商辦新地標耶
偉哉 咱們的政府 請不要到最後又變成滿手的好牌 玩到輸輸去
與民眾做第一線接觸 易被投訴的 盡量使用非正式的約聘僱人員
當年也不是沒廠商願意標
只是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藝文人士 強烈反對劇院商業設施極大化而告吹
這下藝文人士可滿意了 魚死網破 建商沒錢賺 板橋沒劇院
個人不反對劇院與商設或豪宅綁在一起 畢竟建商不是慈善機構 也要吃飯的
為了防止商設越界 犧牲了劇院 適度給予容積獎勵是可行的
在不侵犯劇院的規模與品質下 建商喜歡蓋高樓豪宅就讓他去蓋吧
有本事就蓋個比101還高的102 103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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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天價得標 別說金管會有意見 我這南山保戶也很不滿意
南山拿保戶的錢去投資 賺錢也不會分給保戶 萬一賠大錢該怎辦
勞保(年金)已有點不可靠了 我可不希望我老年的時候南山也出狀況阿
最好金管會趕快召南山高層喝咖啡啦
Behonest wrote:
一人一信向新北市政府和行政院文化部陳情吧!
哈哈哈笑 wrote:
兩位網兄的說法極為支持
希望01上各位新板周圍居民
一人一信 向各行政高層單位寄信反應
小弟已率先向市長信箱反應
市長信箱給他寄過去了
個人認為 這一萬坪的土地, 劇院使用土地 與商業用地 應該各自分開開發
商業用地提供地上權招商 收取權利金 但開發商僅能做商業使用, 不能作住宅
再將權利金用於興建大台北新劇院, 由政府自建, 興建完成後由政府自己經營或委外經營
這樣政府真的不用花到半毛錢,大台北新劇院可完成興建,新板又能再增加新的商業機能,土地所有權還是屬於國有
這樣兩全其美的好事 應該也要跟板橋的2位立委反映反應吧
總之 新板要往商業中心發展 不要變成"住宅"中心
Cena_John wrote:
興建成本"只要"37億元, 數千坪土地的地上權權利金 難道收不到37億?
......
只能說政府腦袋真是硬 , 硬要這些開發商去BOT經營劇院, ...(恕刪)
如果特專三能切一部分賣地上權,得標幾十億可能沒問題.
但劇院的問題可能沒解決.
37億只是興建,後面還有幾十億的國家級劇院長年營運費用.
BOT有每年的回饋金可彌補這塊.
政府自建的話,這筆錢也得要政府自己出....有錢嗎?
所以大台北新劇院不管用哪個模式,後續營運費用仍是問題.
副都心的電影中心,就是政府拿賣旁邊商用地的錢(注入平均地權基金)40億要來蓋電影中心場館.
(原本電影中心北側的2大BOT商用地賣給遠雄了,換了不少錢)
市府有錢可以蓋了,但問題一點都沒有比較小......
蓋要錢,但營運也要錢, 現在市府和文化部沒人想出資負責後續的營運,所以遲遲無法動工.
市府認為我賣地出資出地蓋建物,文化部要出資營運.
文化部認為市府蓋好了我就進駐,不另出資分攤營運.
政府是兩方向同時跑,
新板的場館賭BOT比較有效率,副都心的場館賭賣地+OT比較有效率.
結果事實是兩種方案都沒成果,很難說哪一種比較好.
BOT理想是政府少出錢,地方得到最大建設,但這不實際....民間開發商是要賺錢的.
不可能沒人妥協又想要大建設.要嘛就是政府多出錢,要嘛就是公益建設縮減,增加商業.
不管是BOT或OT,如果政府沒錢,最後都可能走向增加商業減少公益建設....
也就是更多住宅或商辦,縮減公益建設,讓開發商覺得好賺以增加投標誘因.
但就像樓上honesto1講得一樣,當年藝文人士反對劇院商業設施極大化,
最後魚死網破,建商沒錢賺,板橋沒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