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的是住戶,得利的是政府、建商,
現在六社區應該房子不好賣了吧。
是否該逢低買進??
畢竟,地段真是不錯。
linext wrote:
二工違建,並不是只有...(恕刪)
跟各位報告,我上個月才跟拆除大隊交過手,"了解"了幾個現象:
1. 我向市政府信箱舉報的公寓巷弄內違建,查屬實且已立案(有些5年前即被舉報),但"永遠"不會被拆,原因是屬D級,絕大多數以上的立案皆屬D級。
2. 唯有A級才會有"動作"--->要多人密集性舉報、民代介人及承辦人員積極向上級送件。
3. 各轄區的承辦人員調動率極高,無法持續追踪案件;民眾口氣、態度要好,且需密切配合承辦人員追踪或"想辦法"將案件提升至A級<---我沒想到要公務員作份內的事要民眾如此
我的結論是,我放棄了(心寒),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整個公務體係---唉!(搖頭),反正"鐵飯碗",薪水福利一定不會少。
我住在浮洲地區(新北市的貧民區)的老舊巷弄內公寓的4樓,一堆神壇仳鄰而居,一樓住戶外推還加停車,機車還停到巷子的中線,叫不到無線電計程車(有一次叫到,和駕駛聊了一下,才知道因為上述原因---巷弄雜亂,所以都不願進到巷弄內載客,今天是他一早"還沒醒"所以不小心回覆"承接"),這是我唯一叫到車的一次。
ckwu1972 wrote:
我剛忘了表達這次折除...(恕刪)
再同意不過了.很多事情在當時沒有鐵腕做法.積病以深.現在病入膏肓,要救已難.....
我自己也曾經檢舉過新北市的頂樓違建,而且還是去年才搭建的.一共檢舉了2次.為甚麼要2次呢?
一次的確有來查看(正在搭建中).然後卻回答我說.確屬違建(廢話)已經要求停工.
然後停了一星期(猜想是在打通關節),後來又繼續動工了.我又再次檢舉.我說這是正在動工的違建怎麼是要求勒令停工呢?而不是"即報即拆"?
然後就是一連串的官方回答了....也要我提供我的聯絡方式,不然就是要我跟承辦人員聯絡,(我又不是瘋了.曝光我不就有命活...)
結果也如同上面的朋友回覆的一樣,說已經列入待拆了?但現在他還是存在的好好的....
基本上我所知道的"待拆"大概就是不會拆了.這只是做做樣子而已
你知到光新北市待拆的物件有多少嗎?然拆除大隊的人員編制又有多少?
但我不懂的是.既然拆不完.當初正在蓋的違建.為甚麼不要求住戶立即拆除,而是要等蓋好然後排入"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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