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晚的時後到喬峰的公共空間那邊走走.約10點過後燈都熄滅了很暗.然後看到3位中年人坐在一個小角落談論著一些事情.因為音量有點大且口氣很氣憤.隱約聽到是關於建設公司什麼公共空間等問題.感覺到似乎是前面那一棟國家世紀館的住戶再討論著某些事...
意思好像是指該建設公司很可惡.之前買屋時並不知道大廳是屬於2度施工的違建.所以大廳是算入住戶的公共空間坪數.所以是住戶買單擁有使用權的.這是一般的正常狀況.
但後來才知道這是違建,是屬於原本建商該回饋給政府然後提供出來給大眾使用的"開放獎勵空間"
但這等於建商一地2用.無辜住戶成了受害者
事實上是這樣子嗎?不知版上是否有住在這邊違建的住戶(好像有很多棟都是F1.國家世紀館.巴黎16區.國鼎...)建商後來是否有將錢吐出來還給住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