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三年前於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茂德機構旗下美聯開發台北時上建案銷售展示中心賞屋。由於本人是生平第一次買屋,之前也近乎沒有賞屋的經驗。在愛山林代銷不斷慫恿並保證買了就獲利,房價只會漲不會跌等話術,其並清楚表示自身也在台北時上建案購置一戶。強推一戶1廣告戶,由於本身沒有買房經驗,不曉得當中的房地產業的名詞,代銷表明廣告戶不二價,而且給我的是最低價,尚有很多客戶正在詢問此戶別,要我當天就下訂簽約。

於是本人於附近超商提領兩萬元整作為訂金,並於現場簽完三本房屋及土地銷售合約,取得一張紅色訂購單。代銷表示正本合約要送回公司用印,之後會再帶紅單來換合約書。本人實因第一次買房對於本身資金不足實感壓力,隔日即回銷售中心遇退回並取回訂金。然在銷售人員又再一次表明說只要頭過身就過,而且當場將我帶去旁邊說他手上客戶很多,可以幫忙轉賣,且已有一位女兒在德州儀器上班的父親想幫女兒買我這一戶。他可幫忙搓合,事後給他佣金。甚至還表示如果賣不掉,原價跟本人買回,當下我表明請白紙黑字寫出來,代銷表示這是需要私下,公司是不允許的。代銷亦表明如果明天再補足訂金五十萬,可再幫我跟公司要求一點折扣。於是我隔日再匯新台幣肆拾捌萬元整至建設公司帳戶。並於一周後將剩餘的頭期款再匯入建設公司帳戶,當晚於接待中心取回合約。

時至今日在友人提醒下才恍然大悟,本人在這購買的過程中並無取得法令上保護消費者應有的合約審閱期,且建商也逕自代刻印章,補齊我的簽章樣式,其於合約上記載之日期與合約簽定之日期皆非本人親筆寫下,且未拿到任何一份合約範本,給予消費者審閱,建商此舉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與消費者保護法並取得不當得利。在此尋找也跟我一樣有遭欺騙的住戶們,大家串聯起來找立委律師消保官一起來向建商討個公道。

別X了!
會被刪文!
完整名稱寫出來!別怕!
好像另一樓的遭遇!
同樣幾年前第一次買房。
同樣簽約但無審閱期。
同樣的建商(應該是)。
同樣要糾團提告。
只是地點及建案不同。
樓主要不找另一樓樓主一起,左右夾擊?

台北時上地點不差,現在還在蓋,買房子是好事,有房子了應該開開心心,看不出來要告什麼?
乾脆說你喝了接待中心的水
被下符咒
漲的時候什麼都無所謂
跌的時候就要找毛病退戶
這就是台灣人買房可怕的地方
只能祝福你了
都已經簽約三年了,才忽然想起三年前沒有給合約審閱期這件事過了三年,才又忽然注意到合約所載的簽約日期不是自己寫的

我如果簽一張空白支票給別人,對方自填金額與日期,再存進銀行兌現。 支票上只有簽名是我寫的,金額與日期不是我寫的,請問我可以主張支票無效,拒絕給付嗎?

民事一般追訴期也只有2年,都過3年要再提異議,勝算恐不太大.

還是建議買新成屋比較保險,問題相對少點,尤其是號稱首次購屋的.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nptt303 wrote:
小弟三年前於新北市...(恕刪)

應該是當初買貴了~

nptt303 wrote:
小弟三年前於新北市中和區南勢角茂X機構下台北時上建案銷售展示中心賞屋。由於本人是生平第一次買屋,之前也近乎沒有賞屋的經驗。在愛X林代銷不斷慫恿並保證買了就獲利,...(恕刪)

如果真的買了就獲利,會上來發感謝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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