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故將土地暫時登記在大伯父名下 現在說不還也不給使用

之前因為爺爺土地被旁邊土地侵佔了一部份,爺爺過世前大伯父就出面跟隔壁地主訴訟,訴訟過程中爺爺過世了,大伯父就寫了一張備註說暫時將土地過到他名下,我跟我叔叔也有土地的三分之一繼承權,如果大伯父要出售土地需要經過我跟我叔叔的同意,但是大伯父去年突然去世,土地所有權人變成是大伯母的居然也沒經過我跟我叔叔的簽名蓋章,上個星期我知道了,想去要回我的三分之一,大伯母居然跟我說要就等賣掉,不然也不給我蓋房子,請問各位先進,大伯母這樣有什麼法律問題?或者是我要去法院提告什麼法條呢?

更新一下:目前土地大伯母出租給人當倉庫使用,在出租前我有通知她要取回我三分之一所有權,但是她並未理我,並隨後出租給人當倉庫使用。

更新no.2 :土地在板橋文化路一段旁邊的巷子,共211坪。
有哪些證據,白紙黑字為法官判斷的依據。
人與人的相遇是一段故事的開始~ 人生最美的一條路是共同走過~ 與你一起走,編織出最美好的故事~
你伯母應該是也沒説錯啊
要就等賣掉,表示她應該是也承認你也有1/3
不給你蓋房子,應該是也沒錯吧
今天要是你伯母說要在這塊地蓋房子,請問你,你會欣然同意嗎?
所以早日理性溝通共同處理掉這塊土地才是上策
ehbdiamond wrote:
有哪些證據,白紙黑字...(恕刪)

因為備註上面有我大伯父跟我跟我叔叔的各人資料所以我不敢po上來,確定當時大伯父是有承認我的繼承權的,謝謝大大。
weng1699 wrote:
你伯母應該是也沒説錯...(恕刪)

目前土地登記在大伯母名下,我想儘快處理土地問題,因為怕日後更難處理,況且從大伯父名下轉到大伯母名下我跟我叔叔是沒被通知到的,現在我只是想要回我的三分之一蓋房子,其他2份她們要怎麼處理,我是沒意見的。
sps0102 wrote:

目前土地登記在大伯...(恕刪)

上法院主張借名登記很有機會要回來,不過借名登記法律關係比較複雜,建議找律師處理,不要想自己打,而且動作要快,如果大伯母把土地賣給別人就來不及了。
sps0102 wrote:
目前土地登記在大伯...(恕刪)


有能力蓋房子 就找律師研究

你伯母 或許沒能力 才把它賣掉 再分你們錢 這是最簡單的

你只是要回1/3 那你怎麼蓋房子 都有爭議 土地夠大符合法令蓋房子嗎?

你同意 你伯母也同意 那你叔叔不同意呢??

更或許 協商你全部買回 等同你伯母單獨出賣在分你們錢一樣

沒共識只能請法院 強制分割嗎? 1/3地夠大可以蓋房子嗎??

總之問題還很多

不管其他兩個怎麼樣 那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以法律而言 就是要簡化共有關西 為前提 這方面最難處理

你們三人 有共識 最好處理 沒共識 法院 就是可能 把她賣了 分錢給你們

當然還有其他方法 總之 請找律師研究!!

更或許 代書會比較清楚

但共有關西 是伯母就已經不同意了 把它分3份 他只同意賣了分你錢@@

你只要1/3 所以.............

sps0102 wrote:
之前因為爺爺土地被...(恕刪)


等賣掉後,樓主還能自己蓋房子嗎????

如果樓主真的手握證據,就啟動拿回土地三部曲囉。

協調 → 調解 → 提告

早點啟動早點處理,否則愈拖愈久,等在有其他繼承發生時,要回土地的程序就更複雜了。

這不是借名登記了,
感覺是自己放棄繼承,
全部由大伯父繼承,
所有權人只有一個人不就很明顯了。
備註又怎樣,有法律效益嗎?

所以大伯父往生,
當然由他最親近的親屬繼承,
根本不需要經過無持分人的同意。
sps0102 wrote:
之前因為爺爺土地被...(恕刪)

解決問題時,注意你的對象主管機關是誰.
橋歸橋路歸路,別混在一起找自己的麻煩.

1.房地產的產權登記:主管機關:(地政局)
..地政局依法(買賣/贈與/繼承)登記權狀所有人.
..產權狀登記誰,此登記人就是產權所有權人

爺爺過世後,全體繼承人無異議.(包含你/叔叔)
大伯父順利繼承.產權登記大伯父獨有.
大伯父立契約.產權大伯父/你/叔叔.3人共有

大伯父過世後,債務人沒有求償.(包含你/叔叔)
大伯母順利繼承.產權登記大伯母獨有.
如果你們在她繼承前,訴訟求償不讓她繼承獨有.
a.產權分割,產權登記大伯母/你/叔叔.3人共有.
b.她簽署蓋章立新約.產權大伯母/你/叔叔共有.

2.私人間債權債務糾紛:主管機關:法院
大伯母沒有簽署蓋章承認產權是3人共有.
依法,你可向契約人(大伯父)訴訟求償
不過.沒聽過.跟死人打官司能勝訴.
去找律師吧,律師最喜歡你這型客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