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成立之初住戶非常少,所以幾個大戶就可以開起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於是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就決定並表決管理費的收取方式及金額,就是這樣才會有店面及公司行號只收35元、住戶55元的區隔,而後當基金超過1千多萬後再降至50元,這樣清楚嗎?管委會沒有權利是騙人的,管委會可以運作太多太多噁心、自肥、圖利特定廠商等事,管委會中的派系跟電視上的新聞比起差不多,我還親眼看過拍桌嗆聲的,總之你覺得管理費太貴可以想辦法去選委員,用將管理費的政見我想你的鄰居會投你一票,然後進去後再去看帳冊與精算費用找出你覺得合理的費用,用區分所有權的大會去告訴全部鄰居,並提案降管理費讓所有權人去修理那少少的幾個委員,重點是要進去管委會並排案進去討論,可以降管理費不夠用時再來加管理費,不是拼命存錢又不會生利息回饋住戶。
yu928 wrote:看到有人寫所有跟住戶權益有關的事都需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若真如此那其實就根本不用選委員組管委會啦 沒錯啊,這是你一開頭就寫的吧?我回應你的就是你自己後面跟前面自己打嘴啦!前面說根本不用組管委會,後面又寫管委會的作用?自己打的東西牛頭不對馬嘴我前面也回你了,管委會的權責只能依照區權會的決議去做管理那你一開始扯不用組管委會是在扯心酸的嗎?
Evil_Justice wrote:沒錯啊,這是你一開...(恕刪) 沒辦法你太生氣了,氣的有點讓人感到好笑,敢問你當作委員嗎? 有房子嗎? 單純的以為區分所有權人可以左右管委會?管委會內的內幕你有你進去才有機會知道,我就樓主的問題回答,在我親身參予過的經驗來回答,所以你不用這麼生氣~~就事論事,跟你無關你可以不用回,或等你有機會去當區分所有權人親生參與過再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