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房東會要求房客提供

財力存款證明 良民證 等 證明不是中低收入戶

奇怪 網路交易貨到付款不取的 怎麼不設設 網路交易專法阿


如前面所言

政府真的把照顧人民的責任 推給人民

哀 選哪一黨 都是人民最慘

怎麼會有這麼腦殘的立委?一法案最傷的應該是租客吧?租賃屋屋本來就市場自由行為,依據契約自由原則房東及租客可以審慎檢視屋況、價位、房東租客的言行、價位及契約內容,再決定是否簽約,今天來這個250的法案,讓這個市場更加複雜化,其結果就是房東乾脆出租,有迫切需求的房屋則可選擇的租屋更少,當然了政府如果願意提供公有住宅來出租除外!!!

ku1703 wrote:
怎麼會有這麼腦殘的立...(恕刪)
公有住宅一直被先租的人一直住到死為止,因為也不能趕他走,房租不繳也不能趕,變成公有住宅沒效益,你說要多蓋嗎?
嫌麻煩就不要出租
也不用搞什麼以租待賣
看這棟樓房客們沒抱怨
房東倒是一個一個跳出來替房客煩惱

真是打到要害了嗎

聽說房地合一前也是一堆人說
買房的夠更難了
一定會轉嫁給消費者
結果~~
真是白痴的法令

『小姐,請問您的職業是?』
『酒店公關』
『先生,請問您的職業是?』
『打零工』

還一定要租?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有錢寧可做別的投資運用
也不要白白將房子送人住

更何況真弱勢假弱勢如何反映真實?

其實先有人提出未必是壞事,而且是草案而已,
尤其又是準執政黨提的,相信不久後,準在野黨也要跟進,
再來在委員會討論後去喊價,房東要擔心的是這個,
從沒有到有才是最要擔心的,以前都是房東房客「強勢」一方來主導,
惡房東或是租屋蟑螂才會橫行,
現階段房東們是默不出聲,最希望罵聲連連下這法案無疾而終吧!
所以中低收入戶租帝寶繳第一個月後不繳、以後能住一輩子的意思嗎?


運氣到 wrote:
房東挫咧等
http...(恕刪)
天哪...
這樣中低收入戶哪會好租

如果我是房東
要租別人房子當然是想賺錢

看到這法案感覺很可能天外飛來罰金20萬啊

腦子燒壞了才推這法案吧
我家族就是包租的
我因為末端沒分到,可是也大概都知道情況

什麼以後房東會嚴格過濾房客
我笑了....
你以為弱勢會去租那種市區高度管理的社區大樓嗎?
還是走路就能到捷運或火車站的通勤房?

都不會!!!

他們租的房很多就是給弱勢的!
租屋市場就那麼大
空屋就是那麼多
能的話誰不想把家裡公寓的頂加租給有錢外地來的單身醫師
問題是人家看不上你那間房阿,連591去搜索都過濾掉了
一點機會都沒有
有錢人有有錢人的租屋市場
中產有中產的租屋市場
弱勢當然也有弱勢的租屋市場

一間捷運搭公車才能到
屋齡40幾年的公寓頂加
你會花幾百萬去裝潢,然後租兩萬五嗎?
我保證掛3年也沒人要

保障弱勢租屋房客就是打擊弱勢租屋市場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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