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在今年6月初位於桃園買了一間房子~因為第一次購屋甚麼都不懂~仲介說一般買房流程到交屋需要45天的時間~因此交屋日期訂在8月5日~
仲介當時也未提醒快要鬼月了~當時不疑有他~但回家後看了日子才發現8/5是鬼月前2日~這樣根本就來不及在鬼月前搬入~因此我們有打電話跟仲介要求交屋日期要往後延到鬼月結束~但不料屋主不答應~還要求延後交屋可以~但要幫他付貸款的利息錢~(因為現在這間房子貸款尚未繳清)現在雙方堅持己見僵持不下~請問像這種情形是否有可申訴的管道或者是一般這種情形可跟他要求延後交屋時間而不用付他額外的利息錢金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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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媽 wrote:
是這樣的~在今年6月...(恕刪)


我覺得如果幫忙出一個月利息錢(只是利息喔) 因該還好~

可以解決你的問題~我覺得可以耶~不然你鬼月搬進去~如果在乎的人~住進去也不安心~

畢竟是人生大事~花點小錢可以解決~總比僵持不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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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賣掉房子~但是我新房子還沒處理好~我花錢要跟買方租一個月房子~他也不願意~

硬逼我期限到要搬走~害我賣房子賣得好狼狽!!還去住幾天飯店~

所以我建議你~現在屋主願意我覺得你是不是可以跟他談打個7折~

你幫他付利息~各退一步~大家都可以解決問題~

因該也是不錯的^^ 助你順利

交完屋可以先不要進去住阿
說到底也是卡在雙方的利息錢
人家要求時間內交屋是合理的

曾經有個在空中飛翔的機會而我選擇降落 直到想再次拍動翅膀的時候卻已無力飛起 曾經的天空,現在只能仰望
是你不合理...
交屋跟入住是兩碼事...不然就付錢了事囉..
還是你想要延遲一個月的錢再給對方....我相應該不會有這邪惡想法才對.
雖然有禁忌 不過事前並未先說.給部分訂金再過一陣子交屋.. 現在再說是真的來不及.
不然大家都有理由可以延遲 那可能就不用契約了 就用口頭約定就可以了..
你忘了現在的人很多都是沒有信用的.
這是小問題
先交屋吧
應該還需要裝潢整理後才入住
真正住進去應該也都過完鬼月了

買房子是開心的事
不要還沒交屋就心情不好
要開心一點
老實說民俗月真的是一點感覺都沒有...別自己嚇自己囉

所以我要恭喜您添購新屋
交屋不等於入厝,所以這是不衝突的,
再說房子買來要整理到可以入厝,多少也要花上半個月~1個多月的時間,
只要安床和入厝的時間看好,中間就先忙裝潢或搬大型家具家電之類的物品進去,
等過完農曆7月後再找個好時辰入厝就行了
版媽交屋還是得依照當時契約走.正常來說是45天就交屋了.而且您當時沒有發現然後跟屋主喬.現在也沒辦法.而且交屋歸交屋.妳可以晚一個月再搬進去.或者幫忙屋主付那一個月的利息錢.妳自己就2選1囉!如果是我我那個月就不要搬進去就好.
小丑媽 wrote:
是這樣的~在今年6月...(恕刪)
契約的精神就是防止有人不照合約走,用來做約束的~

這是你單方面的原因,怎麼會構成糾紛?
況且交屋與入住根本是兩件事!

不想吃虧又想佔便宜?
那你轉賣我,我晚個n年交屋,房貸利息都算你的!這樣好不好?

連這種私利私心的問題還跑來求助?
契約都已經打好了就應按契約內容走
想要片面修改契約,這糾紛根本就是版主自己找的
只要賣方不同意根本沒人幫得上忙

而且延後交屋對賣方來說可能不單單只有利息的支出
可能還會有其他諸如水電瓦斯管理費等
甚至也影響了他拿了賣屋這筆錢後的使用計畫
賣方只要求你負擔衍生的利息費用已經算不錯了
怎麼可以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量,不顧賣方平白無故的損失呢
chen0043 wrote:
因該還好~~因該也是不錯的^^...(恕刪)


題外話

我覺得因該不應該這樣用

國文老師哭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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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版主,這個問題可以請仲介協調看看

或者是問看看一個月利息是多少

如果不多就付錢吧

這多出來的1個月就好好整理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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