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補足10萬訂金
6/ 9簽合約 (合約書做了那麼多天還一直錯誤)
6/請我提供財力證明(提供了也沒有給銀行,我白跑一趟)
6/請銀行來給貸款資料(給予錯誤訊息,說借款人可以不用來,然後我們又再跑一趟)
6/21合約書上有錯誤,要我去補簽名
6/23合約書上有少資料,要我去補簽名(我人到現場,卻跟我說目前沒有資料讓我簽,下週再簽)
7/1驗屋之後,告知我簽約金刷卡的10萬元因為你們的失誤已失效,要我7/3補刷卡10萬(沒有要求我隔天去刷卡是因為那位代銷7/2休假)!
6/23建商那邊口頭告知我7/10下午3;30交屋
昨天7/1 告知我改 7/17 10:30交屋
他們高興改就改?
我昨天去驗屋,一樣還沒拿到我的合約書!!!
不專業的售屋方式,請問我得自行吸收嗎???
簽約金的10 萬元,因為他們自己的疏忽導致那兩筆金額失效,一通電話就要我再去補刷??
他們瘋狂出錯,就是叫我去現場。我為什麼要因為他們的不專業而做那麼多補救?
賣方的疏失,請問是我買方應負擔的責任嗎??
我已經跟建商說:取消此筆買賣!!退還我錢!!我已經付一百多萬了,到現在連合約都不在我手上!
請問,要他們退我錢,我站得住腳嗎?感謝~
我拜託他們盡快讓我交屋他們一直拖延,他們要我匯款,我馬上匯。銀行要對保,我馬上請假去辦貸款!
已經一個月多過去了..........
請問怎麼辦?



看屋的時候說:有約定專用的庭院~雖然知道不在權狀裡面,但是代銷說:可以使用,並且可以放『可移動的盆栽』。
在簽約時我說:請問可以寫在合約書上:『可放移動式盆栽』!!避免之後管委會說不行放!那盆栽怎麼辦?我要收去哪裡?
結果:回覆我:那就不要放盆栽吧!!!!!!!!!!!!!
吃定我要買房子了就這樣??
沒有一個人說的話可以信任!